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刘晓存 孙文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辖区人民调解员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今年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把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对调解组织的常态化业务指导,充分发挥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推动职能前移 开展精准培训
博古其人民法庭依托辖区内基层治理体系,采取“法律解读+案例剖析+实务指导”模式,聚焦辖区纠纷等常见矛盾类型,紧扣当前调解工作中的难点,由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主讲,为辖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带来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的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一线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信心。
“婚姻家庭纠纷看似是‘家长里短’,实则涉及身份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多个维度,调解时既要懂法律,更要懂人情。”博古其人民法庭孙法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常用条款为切入点,系统讲解了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离婚冷静期适用、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认定与保护等关键内容,使抽象法条变得通俗易懂。
聚焦实务难点 强化案例指导
针对调解员在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的“彩礼返还纠纷如何界定返还比例”“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等问题,法官结合本辖区已成功调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逻辑梳理。
“面对因琐事争吵的夫妻,不要急于评判对错,先倾听双方的委屈,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后续调解才能更顺利。”孙法官强调,家事调解要兼顾“法理”与“情理”,既要依据法律明确的双方权利义务,也要考虑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达成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减少对立的调解方案。
延伸服务链条 构建共治格局
理论培训之余,调解员在法庭“以案代练”。法官结合多年家事审判经验,总结提出“倾听共情——需求挖掘——法理阐释——方案协商”四步调解法,通过调处案件中的演示,帮助调解员掌握与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建立信任、引导理性表达的有效方法,强调家事调解要注重人文关怀,努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之前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双方因孩子抚养费数额争执不下,通过向孙法官学习法律规定和调解方法,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就更有方向了。”来自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施林表示。
据介绍,今年以来,博古其人民法庭始终将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通过“法治大讲堂”“跟案指导”等方式,多次为辖区调解员提供业务培训,并将持续聚焦辖区常见纠纷类型,常态化开展针对性培训,通过“线上答疑+线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全流程支持,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