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

“我们投资A公司,就是看中两位创始人的技术能力。现在他们不仅在其他公司任职,还授权他人使用A公司技术,违反了最初的约定,需回购股权。”
“创始人主要办公地点仍在A公司,劳动关系变更至其他公司,是为A公司减负,授权他人使用A公司技术并未违反合同约定。”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巡回审判、送法入企”活动落地金桥镇商会。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唇枪舌剑,台下上百位企业代表、法学院师生全程观摩。
“近年来,科技公司蓬勃发展,随之出现大量资本运作活动。相关企业的创始人往往也是企业的技术核心和核心竞争力所在,投资者往往极其关注创始人的任职行为,并在投资协议中有所约束。”该案合议庭审判长杜晓淳说。
据介绍,该案是典型的投资者与创始人之间关于此类问题产生的纠纷,案件的办理立足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当事人诚信经营,避免从事具有违约风险的灰色行为,警示双方审慎签约、诚信履约、护航科技企业经营发展。
庭审结束后,一家聚焦新能源、通信等前沿领域的企业代表由衷地感慨:“巡回法庭审理的投资纠纷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让企业在浦东深耕发展有了更大信心,能够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活动现场,浦东新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姚琼,浦东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巍为“‘法商护企’商事纠纷巡回审判站(金桥镇商会)”揭牌,浦东法院商事审判庭向商会代表赠送《商事法说——漫点迷津》普法手册。
据了解,今年5月,浦东法院与区工商联签署《关于建立商事纠纷巡回审判合作机制的备忘录》,构建巡回审判下沉企业一线、庭审观摩强化规则传导、定制化普法回应企业关切、联席机制推动长效治理的“四位一体”服务机制,不断拓展司法服务半径、赋能基层治理、助力浦东高质量发展。
俞巍表示,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法院的职责就是护航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系列举措的出台是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让交易风险处置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延伸,让商事纠纷从“审理一案”向“化解一类”拓展,让市场秩序维护、基层治理从“规制之治”向“价值引领”转变。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