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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府院联动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贺州法院全流程工作模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2025-06-13 10:07:09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胡弓 陈彦伊

为破解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高的难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两级法院着眼于诉讼全流程,聚焦“诉前预防、诉中化解、诉后纠偏”三大环节,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联动共治。

据介绍,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8件,行政机关败诉3件,败诉率为1.26%,行政机关败诉率全区最低,同比下降18.88个百分点,实现了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

诉前预防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八步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看到,在行政案件受理专窗,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回答当事人咨询,一切显得有条不紊。

“八步区法院作为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前来解决行政纠纷的当事人很多,为方便群众,我们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接待当事人。”八步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韦城介绍说。

调解比诉讼更具有方便快捷优势,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贺州两级法院实行专人专窗专岗导诉,向当事人发放《诉讼调解和协调告知书》,引导行政争议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和协调;对复议前置、需要政府先行调处的行政纠纷,为当事人准确指明救济方式和申请渠道,有效促进纠纷高效解决。

“独木难成林,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单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力度还不够,需要深化府院联动法治共建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黄毅介绍说。为此,贺州中院与贺州市司法局联合成立贺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整合优质解纷资源,促进行政争议调解结案。2024年,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成功145件,实现把纠纷化解在源头、把矛盾解决在诉前。

与此同时,贺州中院发布《2023年度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白皮书》,从案件分布类型、区域分布状况、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等维度对2023年贺州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全面梳理和深入剖析,从执法理念、尽责履职、府院联动等向行政机关提出可行性建议,推动行政机关提升规范执法、应诉工作效能,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

诉中化解

2024年11月29日,随着双方签订行政调解书,原告郑某发等14人和原告郑某忠等10人分别诉贺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两案正式画上圆满句号。

2010年10月28日,贺州市某工程建设指挥部与两案原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指挥部虽支付了补偿款,但是还有其他约定内容没有落实,于是郑某发等14人和郑某忠等10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并不复杂,涉案协议为当时征收拆迁部门依法签订,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涉案协议约定事项。”主办该案件的贺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黎之燕在审阅诉讼材料时发现。“决不能一判了之,要主动提示行政机关不履行协议具有败诉风险,引导其自查自纠,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7月2日,贺州中院向贺州市某区人民政府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阐明行政机关存在败诉风险,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行政争议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引导行政机关妥善处理行政相对人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贺州两级法院在裁判前向被诉行政机关进行败诉风险提示,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指出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败诉风险,引导被诉行政机关自我纠错。2024年,全市法院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21份,进行败诉风险提示30余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重要手段。贺州两级法院在用好败诉风险提示的同时,创新在行政审判中增设出庭应诉负责人最后陈述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案件事实、执法依据等进行说明,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果”。

诉后纠偏

“感谢人民法院为我们发现漏洞,这个奖项实至名归。”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得知八步区法院关于加强成品油零售市场税收监管的司法建议入选全区法院2024年度优秀司法建议,欣慰地说。

贺州市某加油站作为成品油零售企业,通过加油站员工微信账号收取加油款等形式,采取账外经营的手段,隐瞒2017年至2018年销售收入1800余万元,导致少申报缴纳增值税等500余万元。于是,税务机关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某加油站偷税行为,并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在提起行政复议被维持后,某加油站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某加油站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逃避税收监管手段隐蔽、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税收稽查取证难等问题。”案件主办人、八步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学文介绍。2024年6月24日,八步区法院发出《关于加强成品油零售市场税收监管的司法建议书》,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4方面建议。

“收到司法建议书之后,针对暴露出来的税收监管短板、税收共治弱化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重塑税收管理流程,以案促治。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案说法,许多企业开始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不仅维护了国家税收秩序,也促使其他企业深化了依法纳税的意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介绍说。

为进一步强化诉后纠偏作用,贺州法院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召开院联席会议,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2024年发布行政机关败诉情况通报12期,组织召开4次府院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好行政审判保障政策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支持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