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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

2025-06-10 09:41:48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颜爱勇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吴桐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焦“矛盾汇集”与“实质化解”双线并进,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精细治理,推动全市140个苏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100%覆盖,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全流程闭环解决。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网格排查化解苗头性矛盾1.5万件,化解率达96%,疑难信访积案调解成功率提升至46.8%,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这番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什么机制?《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当地采访发现,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呼伦贝尔市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支点,撬动基层治理效能升级。通过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科技赋能,不仅让矛盾纠纷化解有了“终点站”,更探索出一条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

“实体+规范”建强阵地。制发《呼伦贝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市、旗市区两级综治中心推进“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和苏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按照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机制“四有”建设标准推进实体化运行的建设要求。市、旗市区两级合理配置配齐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推进规范化运行。各旗市区以综治中心为依托,为群众提供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苏木乡镇(街道)级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等场所,打造“一站式”化解,推行“两所一庭一中心”联动。目前,全市共建成市级综治中心1个、旗市区级综治中心14个、苏木乡镇(街道)级综治中心140个,实现100%全覆盖。

“线上+线下”畅通渠道。优化常驻部门入驻市、旗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职责任务,明晰事项清单,推进规范履职,避免入驻职能泛化、服务质效不佳等问题。建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单元(联户)长、治保会、平安义警、商户等群防群治力量的前哨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全方位动态排查,及时发现和上报矛盾纠纷线索。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成因、现状、主要诉求等形成底数台账,逐一研判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分流化解。依托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呼必行”一码解纷系统,群众通过微信小程序扫描解纷码,即可完成矛盾纠纷即时上报、在线视频远程调处、司法确认线上流转等事项操作,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和了解纠纷调解进展。

“漫灌+滴灌”广泛宣传。将综治中心宣传工作与建设工作同步大力推进,通过媒体宣传、组织活动,设计制作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片、挂图海报、标语条幅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让群众全面了解综治中心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树立起“有问题找综治中心”的意识。在城区、牧区、农区、林区、边境地区等不同区域打造典型示范点,各地区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打造卡通形象IP、专栏设置案例合集等。

与此同时,提升各级综治中心统筹能力,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闭环服务,确保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格局。

有效统合,优化资源。苏木乡镇(街道)整合司法所调解力量与综治中心融合、信访代办与综治中心融合、驻企信访办资源与综治中心融合。市委政法委与内蒙古森工集团联合印发《地林党建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接实施方案》,推进森工集团下属18个子公司信访部门人员常驻涉林苏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控、网格服务联管。目前,地企联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次,梳理矛盾纠纷21件,化解17件。

积极探索,优化机制。建立完善三级综治中心在统筹组织协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督导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分级分类化解矛盾纠纷流程,规范综治中心运行。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社会矛盾纠纷“访调对接”工作机制(试行)》,建立“群众点单—信访部门开单—综治中心派单—‘行政部门+调解团队’接单—综治中心跟单”的访调闭环管理模式,实现信访与调解资源的高效整合。今年第一季度,市、旗两级信访部门向综治中心转交办信访事项179件,已调解成功57件,成功化解了2件遗留10年以上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信访案件调解成功率由年初的9.2%上升到46.8%。

精细网格,优化治理。依托三级综治中心,构建形成“党小组+网格员+单元(联户)长”的“铁三角”基层微治理架构,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目前,全市划分6685个网格,在此基础上细划出38284个微网格,在网格内已建立党小组5074个,由群众推选、组织把关,从愿意参加志愿服务的老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热心公共事业、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居住在嘎查村(社区)的村(居)民中,选聘40940名单元(联户)长。更新梳理网格事项准入清单,明确网格员开展人、房、户基础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治安问题、风险隐患信息上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反映群众诉求,动员居民群众、群防群治队伍、社会组织参与网格化管理等职责任务,推动责任压实。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