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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天山区法院首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2024-03-11 12:01:41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娟 “现在开庭。”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小额诉讼法庭,随着审判员王娟敲响法槌,一起民事案件开始庭审。与以往不同,整个庭审不见书记员忙碌记录的身影,也听不见敲击键盘的声音。这是天山区人民法院首次试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庭审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完整记录整个过程,原告、被告围绕案件焦点进行阐述,双方当事人跟随法官节奏完成了质证答辩环节,无需等待书记员记录,整个过程紧凑流畅,15分钟后案件庭审结束。闭庭后,原告、被告无需签字确认,系统自动将庭审录音录像同步至电子卷宗。如需庭后查看相关记录,可以回看庭审录音录像。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庭审记录工作相对于其他工作而言耗时较长,有时候双方语速过快或争论激烈时,不得不停下来等待书记员记录。”王娟说。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代替法庭笔录。

“天山区法院将在小额诉讼法庭全面推行庭审录音录像记录新模式,将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司法为民相融合,不断更新完善,积极推动庭审记录改革,提升审判效率。”天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菲菲说。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