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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检察机关延伸普法触角

把听证会开到百姓“家门口”

2024-01-04 16:57:14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胡庆标

听了入村开展普法宣传的检察干警的案例解读,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张桥镇和寨村村民李某心里有了底。

“当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辛辛苦苦挣的两万元,孩子用我的手机玩游戏时给主播打赏了。”李某激动地说。对此,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峰开导说:“遇事要冷静,不能走极端。孩子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可先与平台进行沟通退款,如果平台不退,再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许昌市检察机关精心选取近年来办理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真实案例,走到群众身边开展普法宣传,以上是其中的一幕。

河南省人大代表,和寨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裴美莲说:“村民的法律需求很大,市县两级检察院干警来俺村普法后,现在乡亲们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许昌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以法治力度和温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这次公开听证会,我对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今后一定严格遵纪守法。”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陈述中说道。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雅将简易公开听证会开到了事故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听证,效果良好。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带案下乡’,把听证会开到村民‘家门口’,释法说理,现场普法,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参加听证的河南省人大代表王代涛说。

“‘公开听证+普法宣传’既是检务公开,展现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过程,也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李雅说。

许昌市检察机关把检察听证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举措,在办案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不断拓展听证领域,创新听证方式,提升听证质效。检察长重点对疑难、复杂、久诉不息的案件开展听证或者主持听证,并根据案件所涉专业领域特点科学选定听证员参加听证,通过搭建面对面对话平台,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努力解开群众“心结”,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

为充分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的优势,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许昌市检察院着重加强听证员动态管理,于2023年8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59名听证员充实到听证员库,由其从社会视角为当事人分析利弊、权衡得失,帮助讲清法理、讲明情理,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疑虑,助推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许昌市检察机关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深挖个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分析类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社会治理作用,从个案监督穿透到类案监督,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填补社会治理漏洞,提前化解社会风险,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引发矛盾纠纷、违法犯罪的诱因,做到防患于未然。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许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艺林说,2022年12月底,许昌市委办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13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面配合的检察建议工作格局,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和法律监督效果,促进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余份,涵盖社会治安、乡村治理、交通安全、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