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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金融审判助推高质量发展

江苏法院能动司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2023-12-22 17:28:31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全省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金融商事案件479986件,涉案标的额4617.66亿元;新收金融执行案件233548件,执行到位金额612.70亿元。

2021年以来,江苏法院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与多部门联动强化金融协同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以高水平金融审判助推高质量发展。

应对新情况

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建设

白皮书显示,2021年以来,江苏法院新收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同时大型企业债务风险传导蔓延致使相关金融案件、涉资本市场案件、金融消费者主张权益保护案件呈现增长趋势。此外,金融市场涉众型金融犯罪多发,通过关联交易、市场操纵、利益输送、业务造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获取非法利益,引发大量纠纷和风险隐患,金融审判领域中刑民交织问题突出。

随着新的金融业态、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不断出现,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频现。2021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标的额大于500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件多涉及复杂交易模式和冗长交易链条,且链条中不同环节的交易主体往往在形式上没有关联,当事人之间就法律关系性质和责任主体的确定等事项存在巨大争议,正确认定和妥善处理难度大。

为妥善审理好金融商事案件,江苏法院不断深化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盐城、宿迁、连云港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成立金融法庭,新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审理专业合议庭。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段晓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全省目前已有10家中级人民法院、86家基层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部门、专业金融审判团队或合议庭,专业化金融审判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同时,江苏法院还不断优化金融案件审理模式,推行集约化案件审理模式,对证券虚假陈述等金融群体性纠纷,积极引导投资者用足用好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搭便车”维权,实现诉讼经济。对不适用代表人诉讼的案件,大力适用“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审判机制,取得“判决一个,解决一片”良好效果。

做好本职事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江苏法院着力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法审理涉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件、涉金融机构股权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资本市场案件,加大对服务实体经济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力度,坚持防范金融脱实向虚的司法导向。

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23234件,严格把握金融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依法否定金融机构变相提高融资利息的相关合同条款法律效力,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一审审结涉资本市场案件3049件,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满足资本市场多层次司法需求。

此外,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保兑仓等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融资模式,为金融机构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的供应链金融提供法律支撑,丰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坚决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金融债权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根基。

江苏法院还依法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金融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案件化解力度,依法审结第一批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为依法高效处理这批波及全国的系列纠纷案件提供了范例,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同时,依法妥善审理大型企业涉诉案件,加强涉大型房地产企业金融案件风险研判,对案件中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迅速摸排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精准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数据风险识别“晴雨表”功能,对票据纠纷案件骤增折射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向其他行业企业传导问题,及时关注应对,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坚持“零容忍”

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

11月1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农业银行江阴要塞支行原行长孙锋诈骗、受贿一案,被告人孙锋分别以诈骗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年并处罚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2010年至2011年间,孙锋利用身份和职务实施诈骗、受贿等犯罪行为,违规在贷款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出逃并将巨额赃款转移至境外。2022年5月,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孙锋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系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61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金融领域资金密集,其从业人员“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身份或职务实施犯罪,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破坏力大、影响力强。

江苏法院始终坚持打击态势,依法审结一批金融领域贪腐犯罪重大案件,对违背党中央金融战略政策、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坚决严惩,形成有力震慑。纵深推进“套路贷”及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治理成果,推动防范惩治“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机制落实落细、长效常治。

此外,江苏法院还严惩非法集资犯罪,一审审结相关案件2268件,妥善处置“钱宝”“统资联”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大力推动非法集资犯罪陈案处置工作,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工作要求,严惩证券期货犯罪,依法审结多起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交易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内幕交易案,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