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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多元解纷强大合力

湖北着力优化“三调联动”工作体系

2023-12-05 10:55:52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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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刘志月

调解一件案子,普及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

从事调解工作多年,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盘龙城司法所所长易庆洪摸索出一套“调普结合”的“调解经”。

“让群众在情理法的疏导教育下,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进而互相谅解达成一致。”易庆洪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包括易庆洪在内的湖北省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41名人民调解员受到表彰。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夯实调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第一道防线’,着力优化‘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汇聚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为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湖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夯实基层基础

房屋仅一墙之隔,却因耕地产生纠纷,张家兄弟10多年不相往来。

2023年3月,老大家装修错接电源导致老二家电源短路,多年积怨一朝爆发,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崔家坝镇“6090”工作室工作人员,普法释法“晓之以理”,发动两家子女“动之以情”,兄弟俩最终放下芥蒂,冰释前嫌,隔在他们间的“心墙”被移除。

近年来,恩施市遴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60后”带领精力充沛、肯吃苦耐劳的“90后”,组成矛盾纠纷调处专班,齐心化解纠纷,破解难题服务群众。

在荆楚大地上,像“6090”工作室这样的调解组织遍布城市乡村,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筑牢社会大局稳定“第一道防线”,共同缔造基层治理新“枫”景。

武汉市普遍实现街道(乡镇)调委会配备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3名人民调解员。

潜江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448个村(社区)聘任196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力量。

据统计,湖北现有人民调解员12.3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4万人,建成人民调解组织30241个,在医疗等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245个,全省律师调解机构632个,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矛盾纠纷“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同时,湖北建立起较为完备的调解制度体系,确保调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编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通知》,有力保障司法所履行指导调解工作的职责。

强化衔接联动

2023年初,咸宁市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咸安区人民法院接过一个“烫手山芋”——对当地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起诉165户业主拖欠物业费一案进行诉前调解。

案件受理后,咸宁市房调委调解员团队通过多种形式与业主沟通,邀请业委会参与协商,经两个月辛勤付出,成功调解116件,收回资金17万余元,有效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长期存在的矛盾。

着力提升诉调对接工作实效,让调解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渠道,现已成为湖北司法行政人的共识。

襄阳市司法局协调住建部门成立房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共调解房产物业类纠纷4266件,涉案人数5万余人,涉案金额3亿多元,当地市县两级法院物业纠纷类案件下降达40%。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探索运行“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元调解模式,在辖区派出所成立警民联调中心,实现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有力保障了辖区和谐稳定。

据悉,湖北省司法厅已先后与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出台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普遍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信访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

2019年以来,各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接受政府、法院、公安机关和信访部门委派、委托移送调解案件10.5万件,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4万余件。

一站化解纠纷

半小时化解百万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两天化解16年土地租赁合同纠纷、15天化解标的额6000多万元工程款纠纷……

在宜昌市猇亭区,这些复杂矛盾的高效化解,得益于“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

2023年2月,猇亭区持续深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入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湖北省司法厅连续3年积极争取将“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改革事项,先后指导24个县(市、区)升级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有效增强纠纷联调、问题联处的聚合力。

咸宁市成立市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通过共享调解场所等举措,简单事项当场办,疑难事项协同办,让老百姓“说事”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

荆门市统一搭建平台,形成四级联调、一站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格局,“多元化解平台‘一站式’为民解忧”入选2021年全国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示范平台。

通过3年建设,湖北省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以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统领、基层调解组织为基础、相关服务机构为补充,市县乡村四级调解平台联动工作格局。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02万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0余万件,预防纠纷47.3万件;共调解案件148.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调解协议履行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