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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检察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2023-11-08 13:35:15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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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钱聪

身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浙江省湖州市检察机关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全过程,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帮助相关行政机关厘清监管职责,协同共治,促进问题解决。

2021年1月至今,湖州市检察机关共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64件,其中针对环境资源保护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98件,切实监督解决生态领域、热点行业的共性问题,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德清县下渚湖湿地的千条港汊纵横交错,是江南原生状态保持最完整的湿地,素有“鸟中大熊猫”之称的朱鹮15年来都栖息于此。

今年5月,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一只野外孵化的朱鹮幼鸟被捕渔网缠住后失去了生命。”德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通过实地走访、询问了解、调取资料,查明相关事实。

针对该事件暴露出有关责任部门在朱鹮日常保护工作中存在预警机制、救助机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管理漏洞,德清县检察院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采纳整改并回复,进一步优化对朱鹮等国家保护动物的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和救助体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与多所院校进行科研合作,为朱鹮生存提供良好的自然条件,提高朱鹮雏鸟存活率,推动野生朱鹮种群数量继续增长。

南浔地处浙北杭嘉湖平原,京杭运河和长湖申航道穿境而过。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聚焦水域生态保护,瞄准治理难题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水晶晶南浔”建设。

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过程中,南浔区检察院发现,相关行政单位对辖区内渔业资源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对重点水域内行为人使用电力、丝网等非法捕捞情形存在监管漏洞,随即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后,立即结合非法捕捞专项检查,全面压实监管职责。

相关部门开展了“三无”船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摸排走访,收缴“三无”船只87艘,清理打捞上岸沉船、废弃船只12艘。同时在普法宣传工作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编制宣传手册、开展普法知识讲座宣讲典型案例,向沿河群众广泛宣传“三无”船只的安全隐患以及使用“三无”船只非法捕捞的危害后果。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该地区非法电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湖州市检察机关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守护高质量生态环境的脚步从未停歇。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