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吉林敦化公安推进受立案“码上监督”

2023-10-12 09:37:16 来源:法治日报
分享: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我家外挂电梯玻璃被人损坏了,给我造成900多元的损失……”近日,吉林省敦化市王女士报警称。

敦化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民警马宪光、修安祥在通过网上督察信息平台巡查时,发现辖区派出所对该案未受案,民警通过电话回访当事人,确认未及时受立案情况属实,并责令辖区派出所当场整改立即受案。

这是敦化市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要求的一个典型事例。

“我们针对群众上门报警‘易漏管、难监管’这一执法难题,从全面强化‘事前源头关、事中监督关、事后考评关’入手,着力规范处置群众上门报警警情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敦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靳正兵说。

为努力实现群众上门报警后“接警扫码、处警规范、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敦化市公安局制定下发《敦化市公安局群众上门报警接处警工作规范》,36个基层所队案件受理室全部设置在各单位值班室,统一规范标识牌和相关制度流程图。各派出所、执法大队接警区(室)或接警大厅门前张贴群众报警自助服务平台“码上监督二维码”,24小时受理群众上门报警、求助,报警人扫码登记后,由首接民警正式进行接报警登记,接报警信息自动流转至办案平台。通过回溯式管理,使群众上门报警自动留痕,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我们明确要求接待群众上门报案应当由民警进行,不得由警务辅助人员进行。”靳正兵说,首接单位和首接民警应当严格履行首接责任,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等现象发生。

敦化市公安局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制度,常态开展警情巡查、监测,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实施网上实时巡查,借助网上督察信息平台和警综平台,对各单位案件受理室内接待群众情况进行监督。实施补立案件审查,对各单位呈报的补立案件进行回溯式监督,重点审查补立案件原因,甄别是否属群众上门报警案件,是否属于不破不立、不结不受案件,是否属于未及时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中流转的案件。实施报警录音筛查,每天依托电话报警数据,结合“查监控、回访报警群众”等方式,重点筛查群众电话报警后不登记不回复的情况。实施个案倒查问责,对在受立案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民警,除全局通报外还要取消评先创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纪律处分。通过办理信访、督察投诉案件,强化个案监督,对形成投诉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倒查。

敦化市公安局还出台《敦化市公安局信访案卷考评办法》,将群众上门报警后引发信访问题的案卷纳入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内容,通过查看信访档案、回访或约谈信访案件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全方位考量和审视,集中发现执法问题。今年以来,共评查群众上门报警流转为案件的案卷70件,发现并整改执法问题95个。

“群众上门报警进行扫码,可以自助查询警情处置情况、受立案情况、案件移送情况等案件信息,可以录入投诉建议,这样就能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干预,确保办案单位如实受理案件,使受立案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靳正兵说。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