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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推行“五不”工作法

力促“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2023-10-09 10:50:36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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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帅标

2022年以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践行“五不”工作法,坚持把“不回避”原则、“不激化”要求、“不含糊”态度、“不厌烦”作风、“不上交”底线贯穿信访工作始终。

坚持“不回避”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拖延。坚持首问负责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坚持开门接访和包案化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包案责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重复访案件开展专案攻坚。

落实“不激化”要求。对邻里、婚恋、山林土地等一般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对于复杂矛盾纠纷,积极整合综治、公安、司法、民政等各方力量,综合采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等联调措施,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对重点积案难案、重大群体性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案一策”,推动问题有效化解。

秉持“不含糊”态度。围绕“事要解决”,落实化解责任,抽丝剥茧,认真剖析,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对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到位,不合理的诉求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存在实际困难的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围绕“事心双解”,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因时施策,坚持法理情并重,推动“案结事了”,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发扬“不厌烦”作风。对群众诉求首先作“有理推定”,多从群众的立场出发,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体谅群众难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树立“有解”思维,对群众的批评意见常做“有责推定”,扎实改进作风,把工作做到让群众满意。

守牢“不上交”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止于县域”。强化源头预防、分类处置和属地责任、主管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健全“三治结合”机制,坚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