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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路上,一个孩子都不能少

江苏司法行政“金秋助学”彰显执法温情

2023-09-15 09:36:10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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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张全连

“是党和政府帮助我孩子圆了求学梦,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今后我一定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社区矫正对象曾某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原来,曾某独自一人带着孙女租住(其近亲属均系同案犯被判监禁刑),孙女已到小学义务教育学龄,却因户籍地问题,不符合在租住街道开具居住证条件,无法办理学籍,不能入学。

盐都区司法局在开展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入学情况排查时,了解曾某祖孙情况后,主动与派出所及曾某所租住的社区联系,协调解决方案。最终,由盐都司法局向社区出具曾某在矫及居住等情况说明,顺利给曾某孙女办理了学籍和入学手续。

“这是江苏省司法厅集中开展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金秋助学’主题帮教活动的一个缩影。”江苏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保障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权利,秋季开学前夕,江苏省司法厅聚焦解决监狱罪犯、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对象等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问题,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金秋助学”主题帮教活动,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延伸帮扶触角,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方式针对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开展困难救助、亲子互动、个案心理咨询等关爱服务,将托底帮扶辐射到每一名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截至目前,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已走访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家庭1060户,帮助221户家庭落实低保政策,成功协助解决42名特殊人群子女入学、复学难题。

“多亏沭阳县司法局出面解决孩子入学问题,这下我不用发愁了。”得知孩子顺利升入初中,江苏省沭阳县罪犯顾某感谢连连。

顾某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女儿小洁(化名)就读于沭阳某小学六年级,即将升入初中。

小洁从小失去母亲,跟随父亲顾某长住某小旅馆,由旅馆老板曹女士照顾。

顾某入狱后,小洁成了事实孤儿,面临无亲可投的窘迫局面。沭阳县司法局了解情况后,立即采取定向帮扶手段,协调多部门确定曹女士为小洁临时监护人,为小洁提供助学帮扶金5000余元,并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联系教育部门免除其小学及初中阶段费用,保障了小洁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孩子上学是大事,我们将竭尽全力,让特殊人群的孩子接受良好教育。”东台市司法局局长杨子江说。

东台市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小明(化名)和小强(化名)兄弟俩生父不详,母亲在监狱服刑,兄弟俩跟随外祖父母生活。小明将于9月份进入小学就读,因其母亲婚后户籍迁出,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无法将户籍迁回原籍,导致小明不能落户,无法上学。

东台市司法局了解情况后,组建专门工作组,积极奔走公安、检察、民政、医保、镇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最终成功帮助两名儿童办理落户,并解决二人抚养及监护人问题。目前,小明已确定入学学校。

“解决特殊人群子女入学复学难题,是让罪犯既暖心又安心改造的好事情。”南京女子监狱监狱长王志鸿认为。

南京女子监狱罪犯李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于2014年入狱服刑。家中多名未成年子女养育重任落到李某年近70岁的老母亲身上。

2016年李某母亲因长期负重劳动,半瘫在床,家里所有事务均由李某11岁的大女儿操持,在家庭负担与学业压力叠加下,李某大女儿写信给监狱寻求帮助。

南京女子监狱党委了解情况后,制定详细的专项帮扶计划,切实关心李某子女成长。

今年6月,李某大女儿参加高考,以优异成绩考入省内知名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她第一时间向一直关心帮助她的监狱民警分享这个好消息,再三表示感谢。后续该监狱将持续帮扶,直至李某刑满释放。

“教育路上,一个孩子都不能少。”江苏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江苏省司法厅将持续跟踪问效,针对走访摸排发现的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家庭急愁难盼问题,主动协调民政、教育等部门和关工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协调解决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入学、转学、复学问题,通过精准结对帮扶,做深做细做实相关工作,常态化推动“护苗”活动有效开展,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