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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爱国:行走在公益诉讼领域的“活地图”

2023-07-14 10:31: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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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赵奔宇 文/图

图为胡爱国与同事在勘查现场。

辖区河流有多少个输排口,沿岸有多少家厂矿、企业、养殖场,辖区里有多少个集贸市场、药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同事们称他为“活地图”,群众叫他“土专家”。

他就是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员额检察官胡爱国。

今年48岁的胡爱国自幼在深山里长大,对青山绿水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百姓的所思所想有着深刻的感受。“他用真情和法律为人民群众守护着美好生活,展现了检察战线一名共产党员的风采。”近日,陕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胡爱国近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7件,督促整治垃圾40余处25万余立方米,清理黄河河道垃圾20余万立方米,恢复耕地163亩,整治矿山地质环境2100余亩,恢复黄河湿地1200余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50余个。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7次、嘉奖两次,入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2023年1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检察业务专家。

一周穿坏两双鞋

“公益诉讼工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要多跑腿,多与群众接触,就能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领域,然后找准症结,靶向监督、精准发力。”胡爱国经常与同事们这样交流。

“金水河城区段快成臭水沟了,看着心烦,闻着恶心。”2021年3月的一天,胡爱国与同事沿河走访时,一个村民突然说道。他悄声对同事说:“群众话里有话,咱们得找到原因。”他与同事沿着河边深一脚浅一脚地查找,终于发现金水河秦家庄段岸边茂密的野草下露出些许垃圾,他们拨开野草,发现了藏在野草背后的大量塑料袋、砖头、木头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随后的一周内,胡爱国与同事沿金水河边来来回回走了两遍,把所有的输排口详细记录下来。经走访沿岸村民得知,因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村民经常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河两岸形成长约两公里垃圾带。

调查走访的一周,胡爱国穿坏了两双鞋。他提请检察长批准公益诉讼立案后,经分析研判,认定某街道办事处对垃圾形成负有主要监督管理责任。陕州区检察院向某街道办事处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河岸垃圾迅速被清理完毕。

“问题在河中,源头在岸上。金水河除了垃圾,还有没有其他问题?”胡爱国带着疑问,与同事们再次从金水河秦家庄段逆流而上,发现垃圾清除后,两岸暴露出多处污水直排管渠。“这里有污染源,咱们再加把劲儿,往前走走看。”胡爱国与同事们在杂草、碎石里边拍照边前行,终于在岸边树下发现了一根直径约10公分的塑料管,流出少量污水汇入河中,河道边土坡上的一家养猪场出现在眼前。

经现场查看,养猪场存栏量百余头,气味刺鼻。“养殖场虽小,可一头连着一江清水,另一头关系到群众的钱袋子,简单建议主管部门依法关停,群众的生计怎么办?”胡爱国与村干部来到养殖场,主动征求养殖户意见后,就养殖场存在的问题请教农业技术人员评估治理成本,梳理出经济可行的治理方案。在农业部门指导下,养殖户更新了粪污处置设施,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公益线索在脚下

“胡爱国一走出去,就能发现公益诉讼线索。这也是他所说的‘公益线索在脚下’的感悟。”陕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锋笑着说。

有一次,胡爱国在途经呼北高速公路三门峡段时,看到一处场地机器轰鸣,裸露的石头堆成了小山,现场灰尘弥漫。回到院里,胡爱国把心头的疑问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呼北高速已经建成通车,搅拌站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怎么还在生产?”线索汇报到三门峡市检察院后,指定陕州区检察院进行初查。

胡爱国与同事沿高速公路沿线进行摸排情况,通过现场拍照、走访群众、查阅土地利用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很快查明,呼北高速竣工后,施工单位将占用的耕地交还某村,并足额缴纳了土地复耕费。某公司经某镇政府同意,在原搅拌站旧址建设制砂场,但未办理用地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经勘查,制砂场所占耕地面积为41亩,现场堆积砂石约10万立方米,制砂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陕州区检察院向某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拆除某公司制砂设施,清除堆料,恢复土地原状,并针对堆存砂石体量大、“搬家”过程中可能造成“二次污染”问题,积极与镇政府领导沟通交流,本着既提高整改成效又维护企业权益的原则,建议镇政府出面协调,将砂石用于临近重点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确保早日整改到位。

某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人员拆除制砂设施,清理现场堆料。陕州区检察院指定胡爱国同步监督,确保整改彻底。如今,41亩耕地全部复耕到位。

与群众聊天发现假药案

“市场上那些摆摊设点自称祖传秘方的药品真不能相信,我花了几百元钱,一点疗效都没有。”胡爱国与同事在集贸市场走访时,听到有两位老人在聊天。他走上前去与老人攀谈。原来,老人在集贸市场上买到的假药宣称“民间秘方”“祖传秘药”,可用于头疼、椎骨病、牙疼、关节炎及皮肤病等。

胡爱国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了线索。公安机关很快查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夏某网购1200瓶无标识的药品后,随意标识为“神奇九毒抑菌膏”“神奇九毒筋骨膏”,在集贸市场兜售,查实售出996瓶,销售价款3800元。

陕州区检察院认为,夏某将非药品冒充药品在集贸市场销售,属于销售假药行为,已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随即,指定胡爱国召开视频听证观摩会,以认定销售假药的依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系数为焦点进行听证。随后,陕州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被告人夏某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600元,赔偿11400元。

“公益诉讼检察官肩上扛的是公共利益‘守门人’的责任,我们每天做的都是些平凡琐碎但是又要花费很大精力的‘小事情’,但办好这些‘小事情’,才能发现公益诉讼的‘大线索’,才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胡爱国说。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