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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蒲公英”法治品牌开辟普法新路径

2023-05-05 15:44:20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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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扎实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机制改革,创新打造覆盖全省的“蒲公英”法治品牌,深刻变革和创新普法理念、机制、方式,变“部门性”普法为“众创性”普法,化“被动接收”普法为“受众需求”普法,让“普法对象”成为“普法主体”,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努力将“法治种子”播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福建样本。

截至2023年3月,全省已发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12.1万余名,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9880余场次,服务对象超3000万人。该项目获评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主要做法

创新普法理念,打造福建特色法治品牌。首创“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深入推进“法治+德治+智治”社会治理模式,变“政府主导”普法向“群众共创”普法延伸,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创设“蒲公英”法治品牌标识Logo,打造“蒲小法”公益动漫形象及微信表情包,统一志愿者服装、制定行动章程,开发一系列“蒲公英”原创法治文化产品。2021年12月4日,举办联盟成立仪式。出版“蒲公英”普法书籍,制作《守护少年的你》等110多部“蒲公英”系列原创普法微视频,有效打造具有高标识度的福建特色法治品牌。

创新普法机制,建立“众创性”普法新模式。深入开展新时代普法机制改革,打破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普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智慧管理,创新“人人志愿参与普法”新模式。“蒲公英”志愿普法为全国培育法治人才、推进普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参考借鉴。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联盟以队建制为组织架构,在省司法厅设立总队,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别成立志愿支队、大队、中队、小队,动员机关、企业、高校、村(社区)等社会各界人士加入联盟,积极吸纳优秀专业公益团队。目前,全省已建立110多支专业化、高素质的“蒲公英”志愿者队伍,有效整合社会普法资源,不断完善普法志愿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普法与依法治理新路径。

创新普法方式,启动“蒲公英+”普法多元模式。建设“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实时发布普法志愿活动,举办志愿者培训120多场次,制作“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手册,规范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管理等,精准对接志愿者和群众需求,相继培育出“普法+心理关爱”“普法+传统文化”“普法+数字”等“多位一体”普法新模式,化“被动接收”普法为“受众需求”普法。联盟成立以来,省司法厅总队先后组织志愿者参与了“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各地志愿者参加“蒲公英在八闽”“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等系列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有效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法治获得感。联盟深入开展公益普法活动;2022年5月,组织全省1万多名“蒲公英”,开展“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志愿行动,针对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截至2023年3月,“蒲公英”们参与法律服务30万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63万余件,惠及群众1213万余人次。

践行“法德共治”社会文明新形态。“一朵蒲公英”看起来力量很小,汇聚成“千万朵蒲公英”就能量无限。联盟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延伸培育法治人才,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各行各业的“蒲公英”们,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文明精神,共同践行“法德共治”社会文明新形态,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联盟聚焦法治强省宣传,推动人人参与法治建设、人人共享法治成果,已成为福建建设法治强省的重要力量和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的一张亮丽名片。

经验启示

普法工作无穷的力量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拓展“谁执法谁普法”做法,开启“全民志愿普法”模式,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的做法可以在全国推广使用。

推荐单位:福建省司法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整理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