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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枫桥经验” 就地化解纠纷

河南封丘法院释放人民法庭活力服务乡村振兴

2022-11-14 15:01:28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住上了新房,腰包也鼓了起来,但生活在一个全新的环境,大伙儿一遇到矛盾纠纷,还是感到困惑。不过,现在这些烦心事越来越少了!”近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李庄镇朱寨社区,不少村民向《法治日报》记者感叹道。

村民的感叹,源于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地处黄河流域的封丘县,滩区面积逾40万亩,近年来,随着滩区45个村10万余人从河堤内的河滩村落搬进河堤外的社区居住,村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我们法院有7个人民法庭,通过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强化诉源治理,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巩固沿黄群众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封丘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克洋介绍说。

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

“当事人从外地回来了,你们有时间来对接调解吗?”9月12日,正值中秋假期,封丘县法院冯村法庭庭长张辉接到冯村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打来的电话。

“能赶过去!我们马上动身。”尽管是假期,但为了早日化解矛盾纠纷,张辉当即给书记员高克渠打电话,分头尽快赶到冯村乡司法所。

张辉赶到乡司法所后,主持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赔偿款当场予以履行,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实现案结事了。

“人民法庭加强诉调对接,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便于具体操作,县法院专门组织编订了《封丘县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手册》。”宋克洋说,2022年以来,封丘县法院邀请40余家乡镇和村级调解组织进驻法院调解平台,委托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各类案件纠纷1200余件,成功化解7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0%左右。

司法建议融入社会治理

于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两家耕地相邻,其中一户为黄河滩区搬迁的村民。两家因农田地界发生纠纷后提起民事诉讼。

“村民都爱面子,矛盾宜解不宜结。”承办此案的荆隆宫法庭庭长马洪光意识到,判决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性化解,调解能修补好双方的关系。他找来村干部共同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涉及黄河滩区的搬迁群众,如果不能做到案结事了,会产生不良后果。建议组织专人对类似问题进行排查,提前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马洪光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后,法庭主动与司法所进行对接,共同排查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化解。

2022年以来,封丘县法院结合人民法庭提交的案件数量、类型和特点,围绕多发易发的土地纠纷、相邻关系、农民工工资、网络贷款、校园暴力等问题纠纷,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了19个有关社会治理的司法建议,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靶向”普法延伸司法服务

“听了你的普法宣讲,我才知道,就是在自己的田里,也不能想干啥就干啥,还要兼顾邻里利益啊。你今后常来给我们讲讲。”近日,鲁岗法庭庭长张飞在曹岗乡“靶向”普法后,村民们围着他说。

张飞在下乡办案中,发现辖区曹岗乡近年来因滩地种植林木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有增多趋势,他及时与乡政府进行沟通,联合在此类纠纷较多的村庄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滩区群众学法用法。随后,涉及因种植林木影响邻里关系的20余户村民主动排除妨害。

“人民法庭扎根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通过充分发挥地域上的联络优势,着眼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多措并举,不断释放司法活力,彰显了对老百姓最朴实的情怀、最忠实的本色。”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到封丘县实地调研后说。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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