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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管人”与“管案”相结合,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一是完善业绩考评实施办法,构建“考核结果区分3个等次、绩效奖励区分3个层级”的“3+3”考核机制。二是设置11类115项检察业务考核指标,每月形成分析报告和数据清单反馈至各办案部门,提高办案质效。三是完善党建、业务、后勤等管理机制,推行“检务督察+部门监管”模式,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四是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推进“五好”基层院建设。
(谢瑞琴 代婷婷)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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