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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聚人聚财法治环境实现全面振兴

“跨越”系列报道之黑龙江篇

2022-07-19 13:40:57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

3100万黑龙江人民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关怀和嘱托转化为开拓奋进的强大动力,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打好发展组合拳,以转变工作作风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奋力走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路子。

领导干部“走”出新作风新气象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

2017年,媒体曝光了哈尔滨市行政窗口办事服务存在的问题。哈尔滨市开展“一把手走流程”,组织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以普通群众身份亲自到办事大厅窗口体验办事流程。

“现在一天这么忙,许多会议要参加、许多工作要研究,我下去‘走流程’了,单位就得‘走空城’。”2018年,哈尔滨一位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在座谈会上直接表现出了“不愿走、不想走、不习惯走”的畏难情绪,认为依靠信息手段,坐在机关看材料、看图片也能掌握情况。

心至群众,不如就是群众,心系基层,不如就在基层。

黑龙江省委通过大量综合分析,研判各方意见,认为与以往工作方式相比,“走流程”变领导干部为普通群众,掌握情况更客观;变坐听汇报为亲身体验,办事感受更直接;变明查明访为暗查暗访,了解工作更真实;变大口径了解为小切口深入,发现问题更具体;变预通知搞迎检为随机走“短平快”,调研方式更灵活。随后,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推广“一把手走流程”。

2019年,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走流程”作为重要载体、“走”的主体拓展至各级领导干部,省委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的指导意见》,搭建起制度框架。

大庆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换上便装到各县区诉讼服务大厅“走流程”,亲身体验立案效率,当地法院网上立案、审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牡丹江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全省旅发大会景点安保“走流程”,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平安有序。佳木斯市郊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以普通网格员身份参与社区走访,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帮助解决民生难题。

黑河市委书记针对重宣传、轻实效的问题,明确“走流程”要作为工作常态,一律不准新闻报道。鸡西市将领导干部“走流程”纳入市直单位目标考评,2020年有8家单位因不深走、不实走被扣分。2021年,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将“走流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领导干部“走流程”从开始推出到不断完善,“走”出了查堵点办实事的龙江干部新作风新气象,已经成为新时代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成为改进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行动载体。

近5年来,黑龙江省各地领导干部共“走流程”9.5万人次、解决问题6.6万个。

立法引领为营商环境注入新力量

2017年8月,一名江苏籍商人在黑龙江省某县投资2000多万元承建的两栋楼房被毕某非法转让给第三方。当事人多次报案,始终得不到受理。2018年3月,接待人员竟然说出“你们投资也不是我们让来的,你们赚的钱也不给我们花,你们的钱也不是我们骗的”话语,让投资者寒透了心。此类案件也暴露出了黑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10年前,黑龙江省的营商环境不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缺乏专门针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立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领域监督不到位,涉企执法检查随意、频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有的干部法治观念不强,不依法律依关系,不讲规则讲人情,缺乏诚信意识。

为充分发挥立法对营商环境的引领作用,2018年年初,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在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为年内审议立法项目。

2019年1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条例》,这是黑龙江省第一部、全国第四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立法,是黑龙江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里程碑。

《条例》出台后,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省政府颁布全国第一部营商环境监督专项立法——《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随即出台17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全省各级政法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制度措施,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鹤岗市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加强法治保障10条实施意见,为民营企业开设诉讼“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流转、当天分案、当天排期。省司法厅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组建自贸试验区律师人才库,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门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并制定破产案件使用快速审理机制,确保黑龙江省“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依法开展。

“新官必须理旧账”为招商护航

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时鹏远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立法的初衷就是要立良法、善法和群众能够看得明白的法,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将‘新官必须理旧账’这样的大白话写进《条例》,成为全国首创。”

针对政府行政效率低、“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黑龙江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新官必须理旧账”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共梳理政府失信违诺事项12282项,涉及金额143.52亿元,2020年底已全部清理整治完毕。

2018年,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约谈执行指标排名靠后的5位市委政法委书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对100起“骨头案”挂牌督办,对32.5万人次实施了失信联合惩戒。

一大批历史遗留的典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极大增强了市场主体来黑龙江投资兴业的信心。驻黑龙江省河南商会专门在机场高速路设置了公益宣传广告牌——“我为黑龙江营商环境代言,河南商会邀您投资黑龙江”。

2018年,哈尔滨市鼎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了一项“无色水性墨”的水印防伪技术专利。被当地黑恶势力团伙看好,出资入股不久后就开始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哈尔滨市平房区政法机关在接到企业举报信后立即移交区扫黑办查处,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黑龙江在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72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55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31.2亿元,立案查处“保护伞”3207件、4658人,有效促进了治安秩序、社会风气和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省委政法委采取畅通监督渠道、坚持明察暗访、典型案例通报、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等措施,聚焦窗口服务、特殊车牌、执行难、政法队伍突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刀刃向内惩治作风顽疾。黑龙江某地一政法干警无视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从事盈利性活动规定,利用职务影响,对当地殡葬行业垄断经营,肆意抬高服务收费标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388个,处理1685人。

近年来,黑龙江省创新建立投资项目首席服务员制度,成为项目落地发展的“服务员”“协调员”“信息员”“联络员”“监督员”,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通过“首席服务员”制度这个小切口,带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大转变,形成了“人人关心环境,处处维护环境,山海关不住,投资进龙江”的良好氛围和制度体系。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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