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调解涉农纠纷,老陈有秘诀

2022-05-10 17:26:47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文/图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张蕾 顾轩

图为陈金刚(左)在调解居民矛盾。

4月的一天早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小营盘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老陈说事室”人民调解员陈金刚来到乌拉斯塔布拉格村村民老李家的地里。

一到地头,就见土地承包经营商严某和马某正被老李和几个村民围着。一看到陈金刚来了,大家迅速围拢过来,老李说:“今天这价必须要涨,不涨就不给他(严某)包了。”

严某则说:“我和你们签的是3年期合同,你们不包了就是毁约,我去法院告你们!”

陈金刚听了,不先说谁对谁错,而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说,你们相互都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可从情理上说,这样僵持着也不能解决问题,你们说呢?”

“听老陈的,老陈肯定有办法。”不知谁说了一句,这话引起大家的共鸣,情绪也逐渐稳定下来。

今年58岁的陈金刚已在基层工作了37年,多年的工作经历为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对农田里的事,从选种、耕种到销售,他心里都有本明白账。

严某和老李等人的这起纠纷,村里已经组织协调了几次,但双方都不肯让步。

他向严某确认:“去年承包土地种玉米,收成如何?”

“还不错。”

得到肯定答复后,他又问老李等人:“你们想怎么涨?涨多少?”

“一亩涨50元。”

陈金刚仔细看了土地承包合同,指出,虽然合同签了3年,但约定具体承包事宜根据前一年的收成一年一议。

“如果你们谈不拢承包费,完全可以解除合同,重新找人合作,现在还来得及,要是再拖一拖,错过春耕,种啥都晚了。”陈金刚一番话,说中了大家的顾虑,双方态度都软了不少。

在陈金刚的协调下,与严某一同来的土地承包商马某表示接受涨价后的承包费,严某也同意将土地转让给他,老李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这种纠纷在老陈这里总能迎刃而解。”小营盘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心告诉记者,去年12月“老陈说事室”一成立,陈金刚就收到一封感谢信,源于他此前调解成功的一起农药损害蔬菜纠纷。

去年6月,多兰特布拉格村陈某某使用无人机洒农药,操作不当,致使王某等人的蔬菜受损。陈金刚接到投诉电话后,迅速组织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警务室、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第一步固定证据,他和村两委成员现场测量、评估,确定受损蔬菜面积为114.6亩;第二步采样鉴定,由镇综治中心邀请相关专家对受损土壤采样鉴定,确定蔬菜受损确为陈某某所致;第三步释法解纷,通过集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某以每亩3500元损失费赔偿13户居民共计40余万元。

调解工作的窍门是什么?陈金刚说:“要懂田里的事儿,懂农民的需求,抱着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问题的目的,对谁都不诓不哄,这就是我的秘诀!”

编辑:杜洋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