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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红梅:调解成功自豪油然而生

2022-04-06 12:34:22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文/图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黄敏

图为田红梅在审阅案卷。

“细心观察并掌握当事人的情绪特点,用热情和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说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女法官田红梅有着一整套自己独特的见解与方法。

田红梅,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源潭法庭副庭长,负责全区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是同事们公认的“调解能手”。在法院工作20余年,她始终做到把当事人的烦心事当做自己的心头事,将心比心温情调解。

对田红梅来说,亲和力是她的特色,工作经验是她的武器,实心帮当事人解决问题是她的动力。近3年来,她承办的1285件案件,结案1095件,成功调解案件449件,调解撤诉案件160件,年均调撤率超55%,连续多年获得法院系统的“调解能手”“调解先进”等荣誉称号。

用耐心化解当事人烦心

“谁闲着没事喜欢来法院呀!肯定是自己没法处理才来的,只有把他们的事看成自己的事,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同,才能化解他们的矛盾。”在田红梅看来,作为法官,能真正解决当事人的难题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田红梅至今记忆犹新。

原告是一名3岁的幼童,过马路时被行驶的货车撞伤致骨折,造成了“长短脚”。因为原告家长是外地来清远的务工人员,而被告是清远当地人,在诉讼过程中,孩子家长天然地不信任法官,认为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会偏袒当地人,导致情绪十分激动,带着小孩四处投诉。

“第一次我去医院做笔录,孩子的家长就表现得非常抗拒,第二次来法院核实案情,更是直接把小孩放在法院大院就走了。”田红梅回忆说,“我了解到他们来自云南,而我曾在云贵地区生活工作过,所以,在之后的办案过程中,我都用当地方言和他们沟通,渐渐消除了他们的焦虑。”

为了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他们早日走出误解和偏执,田红梅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倾听、一遍遍答疑,向他们释法明理,最终赢得了原告家长的信任,经过多轮协商和利弊权衡后,此案顺利调解。

情与法结合做当事人思想

在田红梅看来,“以情感人”和“以理服人”是相辅相成的,要讲法理,也要讲情理,要真心进入当事人心坎里,懂得换位思考。经过不断的实践和学习,她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调解风格。

被告张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驾驶人力三轮车横过道路的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死亡、车辆损坏。因赔偿问题,周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该案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金额未达到原告诉求,而被告张某认为自己购买了保险,不需要自己承担赔偿费用,不愿意支付额外的赔偿费用。为此,田红梅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并针对本案适用法律及赔偿额度等焦点问题,运用法理知识、参照相关案例多次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让互谅。

“事情发生的一刹那,你肯定是不希望对方出事。”“将心比心,如果是你的亲人遭此横祸,你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情,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除了面对面地沟通,为了做通张某的思想工作,田红梅晚上加完班还不忘与其通话。

“田法官,我想通了,回去和老婆商量一下。”经过多次沟通,张某表示会与家人商议增加赔偿金。最后,张某自愿将保险公司赔付给他的两万余元给了受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张某又另外准备了一万元赔偿金给受害人家属。

能够帮到别人而感到开心

进入清城区法院工作后,田红梅有近10年时间在立案庭工作。作为法院审判流程的第一道关口,立案庭是法院与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窗口。

多年来与群众接触,让田红梅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法官,办理不只是案件本身,还是老百姓的人生。因此,只要群众找到她,她都会热情接待他们,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尽自己最大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一次,田红梅接到一宗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当事人是一名23岁的年轻小伙子,在某工厂工作,因驾驶工厂车辆外出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手部伤残。

接案后,田红梅准备前往小伙子所在的工厂核实案情时,却遭到了他的拒绝。在田红梅耐心询问下,小伙子说出了心里的顾虑:“我开公家的车出了事,手残疾了不能再开车,你们一调查,单位知道了会解雇我的。”

为了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田红梅与同事利用工作之余前往小伙子工作的工厂,与工厂老板进行深入的沟通,最终和老板就小伙子的工作问题达成了共识。“老板考虑到我的手不适宜继续开车,现在调我去管理仓库了。”事后,小伙子打电话给田红梅,向她表示感激。

“我很喜欢法官这个职业,特别是调解成功的时候,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为自己能够帮到别人而感到开心。”田红梅说。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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