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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促使第三人加入执行程序代偿债务

大连中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近3亿元案件

2021-02-24 13:24:01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感谢大连中院主动挖掘可执行财产线索,排除万难推进执行工作,为我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解决了困扰我司多年的应收账款清收难题。”

“感谢各位法官在办案中妙手回春,巧妙化解执行僵局,即为国有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又保障了我们回迁户的合法权益。”

……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标的近3亿元的案件,执行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最终成功化解执行僵局,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当地群众三方送来感谢信。

此案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近3亿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辽宁高院指定大连中院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接手案件后,大连中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黑龙江鸡西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但该工程属于鸡西市回迁安置房,被回迁居民占有、使用,因无法办理产权证,小区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主张权利。

“如果我们强制推动评估、拍卖、腾退,可能会损害回迁户的利益,极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但倘若执行工作不能取得突破,申请执行人公司将会面临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大连中院执行二庭庭长董国建说。

案件陷入进退两难困局,为平等保护多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没有盲目拍卖回迁房屋,而是努力另辟蹊径,寻求其他最佳解决方案。在主债务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积极促使第三人加入执行程序,提供财产代偿债务。面对层层阻力,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和释法明理工作,消除其意图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强大攻势下,被执行人的三家关联公司最终同意,分别提供位于辽宁鞍山的280套商铺、位于重庆的205个车位和位于大连的7套公建,代偿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全部债权本息。

眼见案件有了新的突破,但随着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房地产市场整体陷入低迷,代偿人销售回款未达到预期,无法按期偿还借款1500万元,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面对突发情况,董国建立即组织执行干警研究应对方案,力求排除执行障碍。因位于鞍山的偿清债务资产原系某银行的抵押财产,董国建多次悉心引导代偿人,促使其增加提供1900多万元代偿资金,经评估、拍卖,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再由申请执行人将抵债价款1500万元交付某银行,涤除偿债资产上的抵债权负担,最终促成近3亿元债权本息全部以抵债方式受偿。

前期资产清偿举步维艰,而2020年10月的交付环节亦是不易。

被执行人偿债资产分别位于大连、鞍山、重庆三个地区。由于鞍山偿债资产的代偿人与案外人物业服务公司就偿债资产存在物业费纠纷,在房屋交付现场,案外人物业服务公司组织社会闲散人员阻挠对抗大连中院干警执行,双方形势剑拔弩张,执行法官则沉着应对,释明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使对方主动配合法院完成交付工作。在重庆进行交付当日下起瓢泼大雨,全体执行干警冒雨在现场清点偿债资产,一直持续到当天晚9点多,圆满完成了全部资产的清点、造册和交付工作。

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但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为被执行人卸掉了枷锁,为下一步开展回迁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为回迁居民办理房屋产权工作垫定了坚实基础,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相关各方均对案件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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