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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提升治理效能

​黄道安 湖南省益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10-27 13:19:39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将“全周期管理”引入治理领域,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完善城市和城乡基层治理提出的新思想,为治理体系注入了新动力。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湖南省益阳市坚持把“全周期管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把“金钥匙”。尤其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城乡基层治理暴露出的预警机制不够灵敏、应急能力待提升和制度体系欠完善等短板和不足,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推动形成从源头到末梢的全周期管理闭环,着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

一、突出底线思维,超前防范治理隐患

“全周期管理”最重要的是事前防范,做到源头治理、早期控制。当前矛盾风险系统性、跨界性、传导性特点突出,市域越来越成为防范矛盾风险的关键层级,只有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下好防范风险的先手棋,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权。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益阳市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流程》,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建立村(居)民个人道德档案,组织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大力倡导尊老爱幼、明理守法、邻里互助、扶危济困、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道德风尚与文明素养,强化城乡文明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健全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风险大排查、民情大走访、开门大接访“三大活动”,实行村(社区)每周一排查、乡镇(街道)每旬一排查、区县(市)每月一排查制度;加强县域及乡镇(街道)警务工作;创新建立“三色预警”工作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涉及范围、严重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蓝色、黄色、红色三个等级,分别明确防范和处理措施,防止矛盾风险向上传导、向外溢出。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成23个“城市快警”平台、1275个村级警务室,驻村辅警实现全覆盖,落实“1—3—5”快速反应机制,安全防控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推广“行车卫士”惠民工程,为3万余台车辆安装智能防盗定位终端,通过将“行车卫士”系统接入综治一体化平台,确保车辆位置能实时追踪,提升预警预防和及时打击侵财型违法犯罪的水平。

二、突出精准思维,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全周期管理”着眼于管理过程的全流程,注重根据情势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实现事中控制、精准管理。只有主动适应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和运用精准思维,以精确的过程推进,才能有效解决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风险化解和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社会治理难题。

针对科技支撑治理方式现代化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抓住网络互联、数据融通、智慧应用与安全监管“四个关键”,推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平台互联互通、数据融通共享;组织开展“雪亮工程”进家庭真情呵护、进店铺联动看护、进企业管理防护、进学校用心爱护、进小巷治安维护、进乡村平安守护“六进六护”专项活动,目前全市共建有视频监控探头8万余个;强化城乡智能末端感知系统建设,重点在网格化服务管理、小区业主便民服务和铁路护路工作三个方面推进社群综治信息感知服务管理平台试点,以智能化促进精准化、精细化。

针对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不够的问题,组织开展“接地气、去官气、传正气、转作风、惠民利”联系服务群众志愿活动,建立党员干部与网格长、与居民群众的工作联系机制,聚焦居民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注重供需双向互动、精准匹配,实现个性化、差异化、精细化服务。

针对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市对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清理,建立“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的办事模式,实现所有依申请类事项的网上可办和最多跑一次;与“58”农服合作共同开发“益村平台”,所有行政村的高标准村民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

三、突出系统思维,健全社会治理制度体系

“全周期管理”强调事后反思,注重对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只有强化和运用系统思维,加强对经验的全面总结、系统集成,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完善,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发挥政策制度的总体效应,才能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对“四红”(红旗帜、红哨子、红袖章、红马甲)“五民”(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工作法、“红黄蓝”三色预警、“发动身边人,管好身边事”“网格红管家”、实行积分制管理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质效、建立“和事佬”品牌调解室、“婚调委”“医调委”行业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等实践做法的总结提升,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事项准入退出制度指导意见》,制定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和自治公约、自治程序的指导规范,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创新,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调解与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的衔接配合,完善了诉前调解、“五位一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保险理赔、法庭审理、快赔快处)交通事故联调联处、“四位一体”(调处、鉴定、赔偿、法律服务)医疗纠纷调处等工作机制。

完善社会心理服务机制。针对未成年人群体、信访老户、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失意人员等开展心理服务活动,最大限度消除戾气、充盈正气,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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