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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司法行政共商共建区域协同机制

​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0-09-28 16:37:29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李光明 坚持依法共治,打造社会治理升级版;坚持政策共商,打造法治环境升级版;坚持机制共创,打造法律服务升级版;坚持资源共享,打造人才培养升级版——这是沪苏浙皖司法厅(局)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共同宣言。9月22日至23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司法厅(局)长聚首安徽,召开2020年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协作会,共商共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区域协同机制,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宣言》,签署《关于建立长三角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工作方案》和2020—2021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姜明就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区域协同机制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沪苏浙皖依法治省(市)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期间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省(市)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携手打造法治长三角共建共治共享升级版,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在共同宣言中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参与“两个循环”,倡议坚持依法共治、坚持政策共商、坚持机制共创、坚持资源共享,全力以赴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

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就建立长三角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签署《关于建立长三角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发挥党委依法治省(市)办设在司法厅(局)的优势,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全面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佳实践,协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协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同加强司法保障,协同优化法律服务,协同开展法治宣传,协同建设法治智库,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以坚实的法治保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内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推动区域整体营商环境便利度全面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方案》从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出发,聚焦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的制度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共同体重点推动顶层制度设计、服务保障先行区域、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挥司法保障职能、深化法律服务协作、加强制度宣传解读、打造研究智库方阵。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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