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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6起

2020-09-22 15:59:06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 记者谭富仁、通讯员金峰报道: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预防打击偷盗渔业资源的工作部署,坚持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打击惩处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松花湖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截至8月31日,吉林市公安机关已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6起,移送起诉2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通过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开展多频次、全方位、全覆盖宣传的同时,吉林市公安机关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入户宣传禁渔禁捕政策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走访排查涉渔餐饮场所、销售市场,摸排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线索,实施精准打击。8月18日,不法人员在松花湖丰满大坝东区和西区从事非法捕鱼活动。接到群众举报后,吉林市公安局松旅分局联合渔政执法人员,于当日23时分别在松花湖坝东、坝西两侧湖区重点部位进行蹲守布控,并于次日凌晨5时将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姚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查获作案车辆2辆、挂网16片、渔获物73千克。

结合“雷霆护水”专项行动和“河湖警长制”,吉林市公安机关联手松花湖风景管理、渔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和常态化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分析研判、共同解决非法捕捞等危害生态环境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松花湖区域重点部位联手治理、联合执法,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工作格局,严密防范偷捞盗捕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松花湖水系发达,水域面积覆盖吉林市丰满区、桦甸市、蛟河市。为切实保护松花湖渔业资源,吉林市公安机关在严格贯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同时,实施跨域区联合执法,合力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桦甸市与蛟河市共查获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11起。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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