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讯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司法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创新推出“四转变”工作法,有效促进社区矫正法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紧密衔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据了解,“四转变”工作法即转变观念,从重监督管理到重教育帮扶;转变主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转变机制,坚持科学管理和严格管理并重;转变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转变。
俞扬海 顾学芳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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