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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巧解外贸企业劳资纠纷

2020-07-31 07:51:5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讲述人:韦金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疫情防控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法律援助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同比大幅度增长,这些数据的上升让我忧心不已,希望能够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月21日上午10时,突然有20名群众涌进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代表陈阿姨情绪非常激动地说,来访人都是年满50岁的女职工,同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公司每年均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4月20日,公司电话通知:由于职工已经到退休年限,请于4月21日回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同时将合同转为劳务合同,履行劳务合同期间公司不设底薪。面临困境的女工来寻求法律援助,希望公司能够支付经济补偿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予以受理,指派广西彤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少丽和广西东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玲承办此案。

考虑到公司和职工现状,我希望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尽量把大家的损失降到最低。安抚好工人情绪后,我马上与当地工信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联系,请相关单位尽快派员到中心共同协调解决问题。当天下午3时,大家一起来到公司,经过3个小时沟通交流,公司初步同意调解,但对我们提出的调解方案,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尤其是对于年满50岁的女性被辞退有没有经济补偿的问题,双方僵持不下。

考虑到公司以往与职工关系融洽,现处于困难时期,我们非常谨慎,积极争取调解,妥善解决纠纷。由于工人的情况不同,目前处理标准各地差异较大,除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外,我还不停地往返于当地劳动仲裁、社会保险局和人民法院悉心请教,不落下每一个细节问题。

自从受理案件后,我每天都能接到七八个女工期盼的电话。面对大家的期盼,我比她们更焦急,也更坚定了尽快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决心。我们再次约见职工,把每一种情况的风险都做了详细分析,经过整整一天的梳理研究,最终做出4种调解方案,并分别列明利弊。

4月27日上午,我们再次来到公司,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翌日下午3时,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有6名职工选择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社会保险由职工自行购买,公司保持工资不变;另外14名职工选择离职,公司为她们办理失业保险申报登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职工支付各项款项共计3万余元。

公司为感谢离职职工多年的付出,向她们每人发放了500元离职慰劳金,并表示待疫情结束、公司经营状况好转时,欢迎其随时返岗。此时,外面天已擦黑,但我还能依稀看到,办公室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近年来,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推行“援调结合”机制,将法律援助与调解无缝对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材料齐全的案件实现“三当场”,即“当场受理、当场调解、当场办结”;对于集体讨薪案件,采取上门调解和联合调解,促使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妥善解决,获得受援人的好评。

法制网记者 马艳 整理  

记者点评

□ 马艳

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外贸企业面临着无法接到订单、不能安排职工工作、经营状况困难,导致职工收入减少等问题。因为企业无法安排工作,职工也面临着是否愿意继续留岗或离职后能否顺利再就业的难题。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从企业和职工、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发动力量促成调解,7天内成功调解该案,为助力复工复产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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