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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

​设轻微刑案赔偿保证金制度

2020-07-29 17:46:4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武汉7月20日电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戴小巍 盛从亮 记者今天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国安厅、司法厅制定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正式下发实施,对不同诉讼阶段认罪认罚量刑减让幅度、设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等予以明确。

湖北省检察院是《细则》起草的牵头单位,《细则》共11章84条。

《细则》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认罪认罚分别可获得30%、20%、10%以内的量刑减让。

《细则》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方要求明显过高或矛盾激化等因素未能达成和解的,采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向人民检察院预交赔偿金暂为保管,再由人民检察院根据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适时将赔偿金转交被害方或移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审判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对赔偿金作出适当处理。

据悉,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充分保障被害人、被告人双方权益。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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