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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司法局

​三项举措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2020-07-15 20:23:4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李明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宜春市司法局获悉,近年来,宜春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以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核三项举措为抓手,不断优化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宜春市司法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以提高全市人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普法宣传需达到“四个一”要求,即制作一件“三微”普法作品,开办一堂法治宣传课,开展一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参与一期法治节目录制。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宜春市司法局分级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促进法规体系与时俱进。”宜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此外,通过设立行政执法监测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据统计,目前,全市初步清理出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5件,拟废止两件,拟修改3件。全市设立114个行政执法监测点,对乡镇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共计15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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