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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升级了,独居老人不再担心出事故

​南通崇川: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开展用电安全整治

2020-06-22 00:58:3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通讯员葛明亮 王颖利)“对我们老年人来说,子女不在身边,就怕水啊电的出事故,跑都来不及。”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区某老小区住户张大爷告诉前来回访调查的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小区物业前些日子进行了电力设施升级,居民楼管道井内被不法分子剪断的接地电线线路全部重新布线、安装。现在,每周都有人巡查用电安全,小区居民心里踏实很多。

检察官怎么和用电安全扯上了关系?这和一起“盗窃”案有关。2019年7月,身为电工的胡某在南通市崇川区某小区,将居民楼管道井内部分正在使用的接地电线盗走。同年8月,胡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2019年9月,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审阅全案认为,该案的定性有待商榷,“盗窃罪”不能完全准确反映胡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为此,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先后到涉案小区、物业公司、街道应急管理部门等多家单位现场查访,对居民小区用电设施安装、管理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发现案发小区共有18幢居民楼的接地电线被人盗走,小区居民都很担心用电安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得知,市区多个居民小区存在接地线被盗现象,还有几处居民小区没有安装接地线或安装不规范。

“接地线属于维护供电安全的附属设施,一旦被盗或者缺失,容易导致电表箱、家用电器漏电,甚至会引发火灾等事故。”最终,检察机关认为胡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权,而且破坏该居民楼电力设备,危害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遂以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对其批准逮捕。今年2月,经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不大,但事关社会治理大问题。2月20日,崇川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和涉案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把居民楼电力设备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指导各小区物业公司深入排查整改,同时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用电安全防范意识。

主管部门和街道办积极落实检察建议,一场用电安全整治专项活动迅速在南通市展开。南通供电部门完善全市22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属地护线网格表,进一步延伸护线网络,增加县及乡镇两级政府监管力量。同时,供电部门在电台、电视台和微信公号播放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和宣传动漫,开展有奖问答,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效果。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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