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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亚莉代表: 为检察机关惩治金融“伪创新”点赞

2020-05-31 22:16:51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记者胡玉菡)近年来,金融犯罪尤其是涉众型金融犯罪呈上升趋势,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违法犯罪不断增多,对金融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此,最高检提出,检察机关既要保护真正的“金融创新”,又要精准惩治“伪创新”的金融犯罪。近日,这句话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引发热议。

“如果有人假借‘金融创新’之名、打着‘互联网+’等新概念去掩盖违法犯罪本质,欺骗社会公众,一定要坚决打击。”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行业应该具有一定的准入门槛,非常需要强力监管。检察机关严惩‘伪创新’的金融犯罪,是真正有效支持金融创新的方式,避免金融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我们要大力支持金融创新,严厉打击‘伪创新’‘假创新’,这才是对金融创新最大的保护。”在郑亚莉代表看来,惩处金融犯罪与保护金融创新并不矛盾。

那么,如何分辨真正的“金融创新”呢?最高检提出,要运用“穿透式”办案理念,采取实质判断的方法,不让那些借“金融创新”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犯罪行为逃脱法律的惩罚。

受全球疫情冲击,金融等领域风险有所积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对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应对?郑亚莉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有效利用新兴技术进一步提升办案的技术含量。”

“人们遭遇金融犯罪时,最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尽快追赃。”郑亚莉代表表示,希望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可靠的维权渠道和方式,建议检察机关处理好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之间的关系。

2019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共发出检察建议200余件,涉及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加强金融犯罪领域黑灰产业链全链条治理等多方面。

郑亚莉代表建议,要积极促进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出台,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保证有法可依;司法机关及时办理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可以向市场传递明确是非信号。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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