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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法干警分级防控打好战“疫”下半场

2020-03-28 10:35:4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申  东

□ 法制网通讯员 王志刚

“这是三色管理制度,三种颜色代表三种人员分类,通过在单元楼门口张贴单元楼管控牌,不仅方便我们工作,也能够提醒群众。”3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金玉峰在利通区星河嘉城小区门口向小区保安讲解。

作为吴忠市公安局机关下沉支援抗疫一线的50名民警中的一员,金玉峰的工作重心已转移到分区分级防控、加快复工复产上来。目前,宁夏全区疫情高峰已经回落,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境内外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对此,冲在抗疫一线的宁夏政法干警也适时作出调整,努力打好疫情防控的下半场战役。

守住境外输入病例防线

3月16日,记者走进入银川河东机场出站大厅,只见大厅内区域规划合理,各岗位工作人员身穿防护服,戴着护目镜、口罩,高效工作。

“现在,机场火车站成了抗击疫情最重要的战场,主要防止境外输入病例。”河东机场吴忠工作组成员、吴忠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要案侦查大队大队长顾志强告诉记者。

就在几天前,中宁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中宁县确诊新冠肺炎人员丁某某于2月下旬自伊朗返回国内。经查,丁某某入境时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情形,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予以立案。这也是宁夏首例境外输入病例患者被立案调查。

宁夏公安厅副厅长陈加先告诉记者,为了有效应对疫情输入风险,宁夏公安厅一方面与海关、边防检查、铁路、民航、公路客运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结合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推送的数据,关注宁夏籍出境人员情况和常住外国人入出境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为有针对性地进行疫情排查管控提供信息支持。另一方面加强信息获知,通过驻外使领馆,提前了解疫情严重国家留学生、务工人员的回国意愿,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截至目前,宁夏全区各级公安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广泛宣传,告知申请人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累计推送540余次疫情防控期间政策信息及各国入境限制措施等信息,居民受众约7万余人次、外国人受众约1400余人次,答复群众咨询661人次,减少出国人数,防止潜在输入风险。

启动复工复产快进键

进入3月,宁夏按下了全面复工复产“快进键”。这其中,总能看到政法干警的身影。

“您好,请先量一下体温,再登记一下信息。”3月16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付卫燕正在工业园区的管委会园区卡点口参与疫情防控执勤工作。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付卫燕和她的同事一直坚守在青铜峡工业园区的疫情防控卡点。青铜峡市检察院先后抽调30多名检察干警奔赴工业园区进驻企业。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干警们深入企业检查调研,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宣传党中央相关政策和检察机关司法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督促落实整改。近日,园区一公司职工餐厅、宿舍重点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被自治区督导组通报,驻守干警立即督促企业连夜对餐厅进行装修改造,对宿舍楼道进行彻底清洗,整改落实工作得到督导组复查肯定。

陈加先告诉记者,近期,宁夏公安厅党委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面向企业及重大建设项目,加强“宁警通”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确需现场办理的,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特事特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即办理即走”,确保最短时间最高效率完成事项办理。选派民警担任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培训,协助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截至3月15日,宁夏全区开发区企业复工率由2月19日的21.9%回升至82.7%,人员返岗率由50.5%回升至81.4%。其中,开发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由52.9%回升至94.3%,有16个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超过90%。

为打赢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3月17日,在宁夏司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上,宁夏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冯自保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作出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持续关注国家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信息,做好《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清理疫情防控涉及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执法监督,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积极化解涉及企业复工复产及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帆告诉记者,疫情发生以来,宁夏高院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发布《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通告》《关于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导各中基层法院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快立快审快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13件13人,一审宣判6件6人,为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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