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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县检察院】180度大转折

2020-01-15 13:07:19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从“我没犯罪”到“我愿意认罪认罚”,浙江省德清县的姚某态度“180度大转折”,竟是缘于德清县检察院在看守所里推出的一个宣传片。

“我真后悔,同一个案子,一样的犯罪情节,别人出去了,我却要在监狱里面待上一年……”由该院干警自拍自导自演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一个起因,两种结果》中犯罪嫌疑人的一段独白,让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姚某内心泛起了波澜。

几年前,姚某受亲戚高某指使,骗取银行贷款60万元供高某使用。今年9月,检察机关在办理高某等人案件中依法追诉了姚某。同月29日,姚某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我没有犯罪!”当承办检察官第一次讯问姚某时,他认为自己只是帮了亲戚一个忙,没有实际使用这笔钱,最多只是民间纠纷,不至于刑事犯罪。

“犯罪嫌疑人走上犯罪道路,有时候就是一念之差,我们除了办好案子以外,还要做好思想工作,促使他们从心底里悔过自新,主动认罪认罚。”该院代检察长周甲准了解此案后对承办检察官说。随后,检察官通过询问相关证人了解到姚某家庭经济困难,根本无力偿还60万元的巨额贷款,姚某因此也担心认罪后该笔贷款将由他一人偿还,自己一旦入狱,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就会中断。

与此同时,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姚某一遍遍地观看宣传片,渐渐地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认识,尤其是其中犯罪嫌疑人的独白更让他想到了自己,姚某的认罪态度开始转变。

承办检察官还联系辩护律师一起带上宣传片,向姚某家属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了其家属的全力支持。

此后,承办检察官又到看守所向姚某释法说理,针对他最担心的还款问题,认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向高某索回相应贷款,从而彻底消除了他的疑虑。

几天后,姚某通过律师联系承办检察官,认罪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变化,主动提出要求检察机关对自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听取律师意见后,承办检察官对姚某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的量刑建议。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姚某一再感谢承办检察官,表示会主动缴纳罚金,尽力归还银行的贷款。12月13日,德清县法院对姚某骗取贷款案当庭宣判,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据介绍,今年6月以来,这个只有10分钟的“宣传大片”一直在德清县看守所、检察院办案区等地循环播放,通过通俗易懂的台词和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解释了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适用这项制度的意义,目前已有1000多人次通过该片及时了解了新制度新政策。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沈思佳)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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