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邓琼静 邓琳)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当阳市检察院和远安县检察院、南漳县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强协作。《意见》明确,四地检察院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信息资源联络共享机制、生态修复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多项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破坏漳河水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共同保护漳河水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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