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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规定

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进入高速

2020-01-08 16:01:4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为进一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安厅决定自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按照“货运车辆必检、超限超载禁入”要求,所有货运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识指示或现场人员引导,依次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劝返站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对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认定为超限超载运输、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货运车辆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正常称重检测工作秩序。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货运车辆经过治超非现场执法点,经称重检测和信息初核认定为超限超载运输的,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由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理。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出口核查与治超执法联动管理,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和出口核查数据不一致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不听劝阻、故意扰乱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秩序,恶意堵塞交通或强行冲卡、暴力抗法、故意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规定》还对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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