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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陕州:怕上黑名单主动履义务

2019-11-27 11:06:2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 近日,被执行人朱某妻子来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代夫履行了法律义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8年8月,徐某将其收购的核桃转卖给朱某,后朱某拒付核桃款引发诉讼。法院判决朱某依法承担核桃款2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法律文书。朱某迫于执行压力,不想因此受到信用惩戒,遂委托其妻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还款义务。

(徐瑞龙 赵 楠)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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