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理念,将司法保全关口前移,确保立案、保全同步进行;简化部门衔接流程,提升保全文书出具效率;利用“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控系统及委托事项管理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率的司法保全。
截至今年10月底,舟山中院共为浙江自贸区涉诉企业办理各类保全案件102件,网上冻结、解冻银行账户150余次,委托外地法院办理保全事项51次,保全到位金额8.95亿元,促成30件案件在诉讼中达成调解,有效提升司法效率,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倪思思 贾舟宁)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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