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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打击监管并重整治“套路贷”

2019-11-19 20:31:3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李光明

“这里就是以张金波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进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犯罪的场所。”安徽省来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指着县城某商城二楼说,现在这里已经是人去楼空,没有了往日的喧闹和暴戾。

以张金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来安县查办的首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今年3月,张金波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8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张金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拉开了滁州市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的帷幕。

为强化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和移交问题整改,滁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套路贷”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全市扫黑除恶4大重点领域之一,并开展了打击“套路贷”百日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涉黑涉团伙14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两件,截至目前,共“查、扣、冻”涉案资产2.94亿元,取得显著成效。

滁州市金融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唐雨说,百日行动中,市金融局畅通广大市民对身边发现的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全面排查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理财”“贷款”等关键词的公司,并对涉嫌“套路贷”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开展排查整治。

截至目前,滁州金融系统共上报涉嫌“套路贷”有效线索40条,其中,地方金融监管系统28条、人民银行系统10条、银保监系统两条,已移交公安部门或扫黑办;共排查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电子商务、农民合作组织等各类机构2904家,共发现问题机构35家,其中,行政约谈5家、行政处罚1家、清理关停6家,其他问题机构均要求限期整改。

此外,滁州市金融局整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源,在银行营业场所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字幕、张贴宣传画、向群众发放远离“套路贷”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市人行、滁州银保监分局深入大学校园开展“套路贷”“校园贷”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范能力。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滁州市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以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唐雨说,目前滁州市金融部门初步建立了监测机制,通过与第三方大数据公司合作,围绕App开发、非法集资、放贷、催收等业务链条开展日常监测预警;组织对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三类企业专项检查,加大对小额信贷、担保、抵押、典当、投资行业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及微信上发布广告管理力度,从严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尤其是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规范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注册登记,对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等字样的企业,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决不予注册。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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