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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金融诈骗发案量同比均降超20%

2019-04-04 11:16:4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北京4月3日讯 记者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今天发布《金融诈骗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通过统计近3年金融诈骗一审案件,总结了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情况和信用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征。报告显示,近3年来,我国金融诈骗发案量同比平均降幅超20%。

2016年全国法院新收金融诈骗一审案件近1.4万件,2017年新收案件降至1.1万余件,2018年新收案件仅为8400余件,金融诈骗风险逐年得到缓解。值得注意的是,集资诈骗案件的收案量由2016年的1100余件上升至2018年的近1400件,增幅达27%,集资诈骗风险防控压力加大。

大数据显示,金融诈骗案件收案量排名前三地区为广东(8.43%)、上海(6.64%)和福建(6.50%)。金融诈骗案件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2015年东部地区收案量占全国案件总量的62.50%,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这一数据逐步下降至51.72%、50.12%和48.26%;中西部地区案件占比逐年上升。2018年全国各地案件均有下降,仅吉林、陕西、宁夏、西藏仍有不同幅度上升。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研究表示,信用卡诈骗为金融诈骗主要案件类型,近两年发案量大幅下降,整体呈收窄趋势。2016年至2018年,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由1.2万件下降至6000余件,在金融诈骗案件中占比由83.14%下降至72.19%,信用卡诈骗犯罪风险整体呈收窄趋势。

此外,贷款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先降后升,2018年收案量同比分别增加9.06%和37.84%,变化趋势需引起关注。金融诈骗犯罪中文化程度为初中、高中(或中专)的被告人占比38.55%、29.32%,二者总计超三分之二。具有中等教育文凭公民每10万人发案量为5.49人次,排名第一;其次为高等文化程度公民(4.23人次)和初中文化程度公民(2.89人次)。可面向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人群适度加大金融犯罪普法力度。

据了解,近3年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诈骗手段主要为恶意透支或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相关案件占比高达76.43%;骗取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类案件占比为20.41%,信用卡信息安全保护亦需加强。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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