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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日本修法严控网络诽谤中伤

2024-01-22 10:28:28 来源: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标准+

□ 本报记者 苏宁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总务省计划向本月26日起召开的2024年度国会提交一项法律修正案,该修正案主旨要求提供社交网络服务的相关企业,强化针对网络诽谤中伤信息的对策措施,明确标准、规范,更快速、透明地删除诽谤中伤内容,严控网络诽谤中伤行为。

相关人士指出,随着网络应用的日益普及,日本网络诽谤中伤行为呈增多态势,其诱发的自杀等悲剧频发对社会造成极大影响,此前,日本政府已经多次修法加大对网络诽谤中伤行为的打击力度,但鉴于网络诽谤中伤仍呈高发态势,今后继续强化网络监管势在必行。

修改法律强化应对

综合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为强化针对网络诽谤中伤的对策措施,已经决定对《网络服务商责任限制法》再次作出修改,按照计划,该法的修正案将于本月26日提交国会审议。

据报道,修正案重点针对X(原推特)、FACEBOOK等大型社交网络服务商,拟就网络诽谤中伤的评判标准、投诉渠道以及及时删除等方面对企业方应承担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修改重点突出应对的“迅速性”和实施的“透明性”,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当受害者提出申请后,企业方需在一星期内就是否删除及理由作出答复;二是规定企业方需事先公布投诉方式、判断标准以及删除程序等。但是,出于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修正案拟不对网络服务企业方的删帖义务附带处罚条款。

相关报道指出,按照现行法律,当网络匿名投稿侵害问题发生时,受害方有权向提供网络服务的企业方申请信息公开以便锁定侵害人,但是,现行法律对诽谤中伤投稿的删除并未进行规定,由于社交网络服务商多为海外大公司,申请删除的程序复杂,很多时候即使提出申请也迟迟没有答复,因此在申请删除诽谤中伤内容时往往困难重重。

诽谤中伤内容如不及时删除,将导致侵害的继续扩散和加重,为此,日本总务省于去年12月就企业方迅速删除诽谤中伤内容的义务形成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法律修正案。有别于以往,此次修法更加侧重对企业方义务的规定,为体现此次修法的主旨,对法律名称也作出了修改,新法名称为《特定电气通信的信息流通导致侵权等的应对措施法》。

诽谤中伤持续增多

此次修法的背景是当下日本网络诽谤中伤呈增多态势,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据日本总务省统计,“日本违法有害信息咨询中心”的投诉数量逐年递增,2019年的投诉为5198起,是2010年的4倍。

日本警察厅及法务省数据显示,2021年度全日本网络侮辱犯罪共立案38起,对涉嫌侵犯人权的网络留言开展调查1736起。

据日本综合搜索门户网站BIGLOBE对全国20至60岁的770名社交网络用户开展的调查显示,三成30岁以下的年轻网络用户曾有被诽谤中伤的经历,而总体人数的7%承认曾有在网络上诽谤中伤他人的行为。

另据日本媒体报道,2022年日本总务省收到超过5700起网络诽谤中伤相关投诉。2023年8月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过去一年有18%的社交媒体用户自称曾遭受过诽谤中伤。

网络诽谤中伤之所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其诱发的多起自杀等悲剧不无关系。2020年5月,年仅22岁的日本女子摔跤手木村花被发现死在家中,这是一起因网络诽谤中伤而导致的自杀案件。事后,木村花的母亲木村响子为抵制网络暴力牵头成立了非营利组织“Remember Hana”,呼吁全社会关注网络暴力,加强宣传引导,保护受害者。

去年10月,一名与“杰尼斯事件”相关的男性被发现自杀,其生前也曾在网上遭遇恶意诽谤。

在另外一起网络诽谤中伤案件中,因交通事故而痛失爱妻和女儿的受害者家属松永拓也在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的同时,还遭受到来自网络的“博同情、捞赔偿”的诽谤中伤。最终,去年1月,日本法院对相关网络投稿者作出了有罪判决。

网络监管势在必行

相关人士指出,此次日本修法规定企业方在反对网络诽谤中伤行为中的义务并非孤立事件,近年来,日本已经进行过多次修法,持续强化对网络行为的监管。

在木村花事件之后,日本于2021年对《网络服务商责任限制法》作出修改,当时修改的重点一是降低了受害人向网络服务商申请公开加害者个人信息的门槛,二是扩大了对加害者个人信息的公开范围。

2022年,日本又对《刑法》进行了修改,提高了对侮辱罪的量刑标准,加大对网络诽谤中伤行为的惩处力度,量刑标准由原先的拘役(30天以下)或罚金1万日元以下(约合人民币500元以下),提高至有期徒刑(1年以下)或罚金30万日元以下(约合人民币15000元以下)。此外,诉讼时效期间也由原先的1年延长至3年。

下一步,日本政府还将继续研究,进一步通过修法强化网络监管。据日本媒体报道,此次针对网络诽谤中伤的修法完成之后,日本政府将继续就网络虚假信息、错误信息的取缔办法进行法律修改方面的研讨。

有报道指出,除日本外,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面临网络诽谤中伤问题,亟待通过完善法律强化对策。

在韩国,近年来艺人因遭受网络诽谤中伤而自杀的案件频发,以致出现了“指尖杀人”的新词汇,舆论强烈呼吁加大司法对网络暴力的惩治力度。

在德国,2017年6月通过了《网络执行法》,以应对网络对难民的仇恨言论和虚假信息,然而,如何在删除不良信息和保护言论自由两者间取得平衡,成为网络服务商在甄别信息时面临的难题。

在法国,2020年6月通过立法,规定在CSA(传媒行政监管机构)下设置“仇恨言论观察局”,并在学校开展反对仇恨言论的启蒙教育,但是,未对网络服务商规定要求删除不良信息的义务。


编辑: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