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韩法务部推动修改法律条款严惩虐童犯罪

2023-11-06 09:08:03 来源: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分享:
-标准+

震惊韩国社会的出生仅16个月的女童郑仁被养父母虐待致死案件虽已过去两年,但韩国虐童事件却有增无减。近日,韩国政府开始修订法律,进一步加大对虐童犯罪相关惩处力度,加害者未来将难以适用缓刑。

虐待儿童死亡事件增多

尽管少子化和老龄化在韩国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即使是新生儿童,很多也并不受父母重视,韩国虐待儿童死亡等恶性事件持续上升。

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所属国会议员南仁顺10月23日表示,尽管保护儿童让他们安全健康成长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但韩国被虐待儿童的死亡率和再虐待率却有所上升。南仁顺指出,韩国因受到虐待而导致儿童死亡人数从2020年的43人减少到2021年的40人,但去年这一数字则增长到50人。特别是大部分因被虐待而死亡的儿童年龄不满3岁,其中56%的被虐待死亡儿童年龄在36个月以下。

南仁顺表示,去年有82.7%的父母对儿童施虐,虽然2021年1月废除了《民法》中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条款,2022年3月又进一步强化了虐童的量刑标准,但无论是虐待行为次数还是虐待致死儿童人数都在增加,这表明对施虐家长的系统性回访和教育没有跟上,相关援助也显得不足。南仁顺建议,应该进一步提高儿童权利保障院和儿童保护专业机构的事后管理,强化对发生虐待行为家庭的家访和受虐儿童援助。

政府推动法律条款修改

针对虐童事件增多的问题,韩国法务部10月22日对外表示,从23日开始对《虐待儿童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推动相关法律条款修改,严惩虐童犯罪。

修订案中新设了“虐待儿童致死未遂罪”的规定。调查机关表示,由于现行《虐待儿童处罚法》只规定了虐待儿童致死罪,因此很难对未遂犯罪作出处罚。此前,未遂犯在刑法上适用故意杀人未遂的情形。但是,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减免一半量刑,未遂犯就可以适用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如果新设“虐待儿童致死未遂罪”,遵循严惩虐童犯罪的精神,届时加害者将无法适用缓刑。现有的虐待儿童致死罪是“对未满18岁的儿童施暴或遗弃致死的,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减免一半量刑后也有3年零6个月,因此不是缓刑对象。

韩国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虐待儿童事件频发,多年来一直在准备立法”。被称为“郑仁事件”的2020年阳川区领养儿被虐待死亡事件、每年增加的杀害子女后自杀事件、今年6月“水原冰箱婴儿尸体事件”后接连发生的出生未申报儿童死亡事件等都对修改相关法律条款产生了影响。据韩国保健福祉部统计,过去5年里,虐待儿童的案例从2017年的22367例持续增加到2021年的37605例。

有分析认为,如果修订案获得通过,法院从实务上区分“虐待儿童致死”和“虐待儿童致死未遂”的判断将变得十分重要。有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部长级法官表示,“新设虐待儿童致死未遂罪不会减少证明杀人意图的责任”“通过取消缓刑,对预防犯罪会很有效果”。

法院加大相关惩处力度

韩国法院也在加大对涉嫌虐待儿童相关责任人的惩处。韩国大法院最近作出裁决,幼儿园园长不能因为向教师提供了预防虐童教育并设置了摄像头就可以逃避幼儿园内发生虐待行为的相关责任。

韩国大法院第三审判厅9月27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下级法院对京畿道金浦市某幼儿园园长A先生的判决,其因违反儿童福利法等罪名被处以500万韩元(1韩元约合人民币0.0054元)罚款。A因未尽到防止保育老师B虐待儿童和监督职责,对儿童造成精神虐待而被移交审判。此前案件调查发现,2019年3月至11月期间,B在幼儿园教室里攻击了5名两岁学生16次,其中包括击打一名吐出食物的儿童的头部。对此A反驳称:“我们履行了管理和监督职责,包括让保育老师完成预防教育、安装和运行摄像头等。”对此,初审法院指出,尽管受虐儿童泪流满面,但作为院长的A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过度相信B的解释。法官进一步指出,如果A能查看监控录像,很容易就可以发现B的虐童行为,但A并没有这样做。韩国大法院认可了下级法院的判决理由,维持原判。据悉,虐童老师B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20年10月,出生仅492天的小郑仁因为饱受养父母的虐待而最终死亡。郑仁的养母因涉嫌习惯性地殴打、虐待郑仁,并对其腹部造成致命冲击致死而被起诉。养父安某也因涉嫌虐待郑仁,且在了解妻子施暴事实的情况下放任暴力的发生而被一起告上法庭。2021年5月14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13庭宣布判处因涉嫌杀人而被起诉的郑仁养母张某无期徒刑,安某则因放任虐待儿童等嫌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22年4月,在韩国大法院的终审裁决中,维持了对张某和安某判处35年有期徒刑和5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编辑: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