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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滥用监管措施暴露经济胁迫本性

2023-10-16 11:12:5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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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文

当地时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以所谓的涉俄因素为幌子,将部分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不顾事实依据,侵害中方企业合法权益,美国这一做法再次凸显了其典型的经济胁迫和单边主义霸凌行径。

事实上,这并非美国首次以国家安全概念为借口,滥用“实体清单”等出口管制工具,对中国等多国企业进行无理打压。从将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到出台《芯片和科技法案》,设定“中国护栏条款”,实行多重出口管制措施;从建立芯片四方联盟,到出台印太经济框架,构筑排他性区域经济集团,美国将商品、技术、资本、金融武器化,滥用经济制裁手段,使经济全球化遭受严峻挑战。

今年8月9日,拜登签署了一项对外投资限制最新行政令,该行政令的全称为《关于对受关注国家某些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和产品的美国投资的行政令》,该行政令共有10项正文条款及一项附件。这份被美国媒体称之为“史无前例的对华投资限制规则”的核心内容是,要求美财政部严格限制美国企业或公民对“受关注国家”的“敏感技术领域”进行投资。根据该行政令的规定,所谓的“敏感技术领域”是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系统三大领域。在该行政令的附件中,“受关注国家”指明是中国。白宫声称,拜登总统此次签署的对外投资限制令,可“有效‘阻止’中国可能在美国投资的帮助下实现军事现代化”。

令人可笑的是,美国一贯标榜自己是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领导者和“榜样”。可无论是2021年5月美国参议院通过的《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案》,以及《无尽前沿法案》《2021战略竞争法案》,还是《关于对受关注国家某些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和产品的美国投资的行政令》,都已经充分表明,现如今美国政府已将遏制其他国家的科技发展作为其经贸政策的最优先考量,而非是曾为美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投资自由化政策。

对于美国出台上述投资限制行政令,中方表达了强烈反对的立场,中国商务部表示,美方限制本国企业对外投资,打着“去风险”的幌子在投资领域搞“脱钩断链”,严重背离美方一贯提倡的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决策,破坏国际经贸秩序,严重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近年来,美国滥用国家权力,对他国实体和个人实施“长臂管辖”已是常态。根据美国财政部《2021年制裁评估报告》,截至2021财年,美国已生效的制裁措施累计达9400多项,对全球近40个国家实施过制裁,影响全球近一半人口。美国滥施“长臂管辖”,侵蚀了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国际秩序。《美国滥施“长臂管辖”及其危害》报告指出,仅在2021年,美国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就针对2000多个实体实施了各类制裁措施。不难看出,美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以涉军、人权等幌子不择手段地打击合法企业,究其本质是以“利益优先为导向”,将美国利益与美国价值观凌驾于国际法之上,以单边主义阻碍全球化进程。

国际法学者罗伯斯特曾对美国近年来以所谓“国家安全”名义制定的对外经贸立法和措施作出深入分析,并总结出这些立法及措施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无限扩大“国家安全”范围,将“经济安全”纳入其中,毫无节制地保护广泛的“战略性”或“关键性”美国国内产业;第二,援引“国家安全”条款的行为完全不受司法审查,并使得本来有权审查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WTO上诉机构瘫痪;第三,不通过诸如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即由国内行政机构以“国家安全”为由作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行政决定;第四,试图推动与中国达成不受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管辖的贸易协定。这表明,美国已将“国家安全”条款的适用置于不受任何法律规则规制的状态,旨在确保其拥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

美方一再滥用“国家安全”借口,干扰国际贸易正常开展,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反对。

去年12月,世贸组织裁定,美国2018年以“国家安全”为由,对部分世贸成员的钢铝产品选择性加征关税违反世贸规则,并驳回美援引世贸组织安全例外条款进行的抗辩。

美国“长臂管辖”久已有之,其内容和措施随时代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但其本质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始终是维护美国霸权、打压外国竞争对手、干涉别国内政甚至颠覆他国政权的霸权工具。近年来,美滥用“长臂管辖”,门槛不断降低,力度空前加大,打击对象范围不断扩大。这不仅损害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违反国际法,侵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国际秩序,还造成和加剧了国际社会主要大国之间的紧张关系和冲突,对二战后建立的国际安全体制构成威胁。同时干预和扭曲了正常的国际商业交易和国际贸易秩序,破坏了全球贸易正常供应链,极大地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美国应摒弃其非法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措施,切实履行其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国际责任。

编辑: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