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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博律所成功举办企业商誉保护与法律实务沙龙

2025-09-30 12:56:5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新媒体与AI技术深度融合的当下,虚假评论刷屏、AI谣言扩散、竞品恶意抹黑等不法行为正成为企业商誉的新威胁,传统保护手段渐显乏力,律师对该领域的法律服务也亟待从“事后补救”转向“全链条防控”。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伟博律所”)、伟博法治研究院于2025年9月26日在北京举办企业商誉保护与法律实务沙龙,并发布伟博律所企业商誉保护法律服务产品。

钟筱云在发言

活动由伟博律所合伙人钟筱云律师主持。她介绍了AI技术下企业商誉的“脆弱性”,快速聚焦活动主题,拉开交流序幕。

李伟民在发言

伟博律所创始人、主任李伟民律师在致辞中提出,AI时代的企业商誉保护是一个紧跟时代前沿、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话题。如何为企业商誉筑起“防护墙”,既是市场的迫切需求,也是法律人必须回应的课题。面对企业的痛点,伟博律所多年来深耕商誉保护领域,积累了一套经实践验证的成熟经验。本次沙龙拟发布的企业商誉保护法律服务产品是对这些实践经验的系统化、产品化,希望能为更多企业提供可落地的保护方案。

王锴在发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伟博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锴在致辞中表示,传统的企业商誉保护体系正遭遇技术浪潮的强烈冲击。过去,企业商誉的侵权主体相对明确、痕迹可追溯、影响范围可控。但现在,AI生成的虚假信息难以溯源、网络平台的话题引导力越来越强,传统法律手段已显得“捉襟见肘”。王锴建议,一方面需善用侵权追溯、智能取证等新技术,让维权更精准高效;另一方面要将商誉保护嵌入企业运营全流程,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防控”。

杨幸芳在发言

法治日报社全面依法治国智库负责人、法治网总裁助理兼法治网研究院院长杨幸芳提出,商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过去企业商誉风险多源于企业自身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等引发的危机,但现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共平台制造、传播企业虚假负面信息较为常见。这种变化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依赖传统的“法律攻防”,而需要构筑更立体、更牢固的“法治护城河”,媒体智库将致力于搭建“企业商誉保护共同体”并做好保护指引。

王琦在发言

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琦聚焦食品行业恶意差评侵害企业商誉的法律问题,指出企业商誉在法律层面体现为法人名誉权,并结合法学理论阐释了食品行业企业商誉的内涵。进而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具体分析了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最后,她认为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企业商誉的同时,需要兼顾消费者权益、食品安全保障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李奎在发言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委员会执行主任李奎从公益法律服务角度阐述企业商誉保护的多元路径。他表示,从社会层面来看,良好的企业商誉能增强市场信任、优化营商环境,甚至推动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守护企业商誉,不仅是企业的事,更是法律人、媒体人、公益人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他建议联合搭建企业商誉保护公益平台,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商誉保护知识培训,并适当提供公益法律援助。

李玲在发言

南方都市报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负责人李玲以媒体人视角解读“舆情应对误区”与“舆论新特征”。她认为企业高层必须重视舆情应对,第一时间发声很重要,但“怎么说”更关键。若忽视舆情或回应失当,不仅无法平息争议,还可能让小问题演变为重创品牌形象的“大危机”。她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企业“自上而下重视”与“外部专业支持”相结合。

程旭辉在发言

伟博律所企业商誉保护部部长程旭辉在沙龙现场发布了“伟博企业商誉保护法律服务产品”。他介绍,该产品围绕“风险筛查—监测预警—维权追责—合规培训”四大模块,整合伟博律所在企业商誉保护、反不正当竞争、舆情应对等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例如可通过AI监测工具实时捕捉网络负面信息、联动平台快速下架侵权内容、提供定制化合规培训课程等,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商誉保护方案。随后,与会嘉宾围绕AI生成内容侵权认定、企业商誉危机公关与法律维权协同等议题进一步展开深入交流。

参会嘉宾合影

王锴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沙龙不仅汇聚了多领域智慧,更推出了针对性的法律产品,为AI时代企业商誉保护提供了“清晰路径”。期待未来各界继续联动,让“技术+法律”的保护模式惠及更多企业,共同守护健康的商业生态。(法治网研究院 王冠男)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