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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审议

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提速

2026-11-05 10:40:5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1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法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无障碍环境建设已成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亮点。

报告显示,法治支撑持续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后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公园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从不同角度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等一批部门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予以落实。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海南、湖南、内蒙古、甘肃等省份已出台地方性法规,多个省份出台政府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细化规定。

报告数据显示,新建与改造并重,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一是新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有没有”问题基本解决。各地落实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五同步”要求,力争从源头杜绝“应建未建”。二是无障碍改造扎实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校园等,按照相关领域建设标准、评估定级规范、提升改造要求等,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对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社区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小区近7万个,加装电梯13.5万部,累计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47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24万户。三是交通出行无障碍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26年7月,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车辆中低地板和低入口车辆已达15.5万辆,占比约为24.6%。“十四五”期间,全国完成3.5万个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5000余座地铁车站实现无障碍渡板全覆盖,基本可实现无障碍进出站。

报告显示,弥合数字鸿沟,无障碍信息交流提质扩面。各地各部门抓住与残疾人、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重点突破,大力推动信息无障碍向多场景拓展,公共信息获取和日常生活便利程度明显提高,阅读和视听产品无障碍供给日趋丰富,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