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吴爱晶 朱斌
影视剧开机仪式、综艺节目录制现场、明星签售会、品牌见面会……只要支付定金,就有内部关系名额可以入场。支付8800元,还可以指定明星合影。看到这样的广告,你会心动吗?
9月8日,一起以有偿探班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经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害人小丽是一名“追星女孩”,今年5月初,小丽从外地赶到横店,为某知名男演员新剧杀青应援。5月7日下午,小丽在社交平台刷到一篇有偿带粉丝探班明星的帖子,随即私聊对方。
“明晚在棚内杀青可以带你,普通粉丝进不去”“内部人员关系,给你向剧组申请工作证进去”“就在现场工作人员后面看”……虽然与对方的微信聊天中频频出现支付风险提示,但在零距离接触偶像的诱惑下,小丽仍与对方协商一致并支付了1500元作为定金。
次日,小丽满怀期待地询问对方“工作证出来了吗?”等来的却是对方已将自己拉黑的现实。意识到被骗的小丽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实施上述诈骗行为的是被告人刘某某。今年22岁的刘某某长期在横店务工,今年5月,手头拮据的他在网络平台刷到可以带粉丝探班的广告,随即萌生利用该信息实施诈骗的想法。
“我先假装粉丝,去跟发广告的黄牛学话术,学会了之后就把黄牛的广告搬运到自己的社交账号。”刘某某供述。
精美的明星海报配上吸人眼球的文案,刘某某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精装修”成资深从业人员,发布的广告也从知名演员的新剧开机仪式,到顶流偶像的综艺录制现场应有尽有,刘某某更是号称“我们是内部人员关系,全国明星活动都有”。
除了像小丽这样为了追星的粉丝,本案中还有被害人找到刘某某希望做中间代理赚取差价,结果被骗。仅今年5月至6月期间,刘某某就骗取4名被害人共计2万余元。
“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设置骗局,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东阳市检察机关提醒:追星须理性,尤其是线下活动,要通过官方平台核实信息,切勿轻信所谓的“内部渠道”或“特殊资源”,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