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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多元投入格局 提升强农惠农效能

六部门印发方案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

2026-09-11 06:58:4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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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持续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促进“三农”领域投入结构不断优化。

□ 本报记者 蒋起东

□ 本报见习记者 王策

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弱项、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任务艰巨。《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持续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促进“三农”领域投入结构不断优化。

拓宽多元投入渠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全国农林水财政支出达到2.35万亿元,是2012年的2.48倍;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3.57万亿元,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带动农业农村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多元投入格局逐步形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强化政府资金优先保障方面,《方案》明确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优化投入结构、重点和方式,按规定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力度,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补贴精准性,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

统筹用好各类债券资金,是《方案》明确的重要投入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在农业农村领域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

金融和保险也是针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投入渠道。据上述负责人介绍,2025年,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8.42万亿元、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达到6.89万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突破1550亿元,稳居全球第一,为1.2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5.2万亿元。

《方案》要求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优化涉农领域信贷投向,重点做好粮食稳产保供、乡村振兴重要产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信贷资金投放。

在农业保险方面,《方案》部署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动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农产品保险发展,用好用足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稳定农户收益。

政策协同提升效能

投入渠道不断拓宽的同时,如何让不同领域、不同渠道的政策和资金形成合力,也是《方案》关注的重点。

据介绍,《方案》提出促进政府投入、金融支持、民间投资协同发力,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担保支持,加快健全各级农业融资担保平台,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担保服务;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通过各级政府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农业农村投融资项目库向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推送涉农项目信息。

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贸易政策的协调联动同样被纳入《方案》的制度设计,旨在建立三者联动的机制,放大政策集成效应,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加强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促进农产品产供销精准衔接,优化供给端、创新流通端、激活市场端,满足多样化、品质化、差异化消费需求,引领供需结构升级。

围绕稳定收益预期、增强投资动力,《方案》还提出推动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和保险政策“三位一体”、同向发力。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托底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

在此基础上,强化保险在风险分担、损失补偿、融资增信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保险机制对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效应,助力农民增收。

依法规范优化环境

投入机制能否有效运行,既取决于资金政策,也离不开规范的制度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

《方案》明确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政府乡村振兴投入责任,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发挥规划对农业农村投资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效能,精准做好融资辅导和金融支持,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投入统计工作。

在要素保障方面,《方案》强调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乡村振兴各类要素保障力度,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严格落实乡村振兴相关土地政策,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推动充分利用存量用地,倾斜安排新增用地指标,出台设施农业用地相关办法,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项目用水、用电、用能等方面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专门提出优化投资环境,要求增强农业农村投资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防止各类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农民利益。

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案》明确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细化量化服务标准,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落实好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抓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落地。

在强化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方面,《方案》提出健全乡村振兴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资金全链条监管体系,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做好政策和项目信息公开,切实防范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同时,加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成效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更加精准服务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项目类型制定不同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管理实效。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资金项目监管、绩效管理等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投资规模确定、支持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