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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立案监督与司法救助 依法守护老年受害群体合法权益

2026-09-10 17:36:32 来源:法治网 -标准+

近年来,山西吕梁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始终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重点难点问题,从支持涉老赡养维权到开展欠薪行政检察监督,从筑牢医保反诈安全防线到守护老年人保健品消费安全,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以全方位司法守护织密老年群体权益保障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期,该院依法办理一起针对精神病残疾独居老人的强制猥亵案件,通过精准开展立案监督、及时落实司法救助、深入推进释法说理与普法教育,成功纠正案件定性偏差,切实救助帮扶受害老人,教育感化涉案人员认罪悔罪,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方、警示一方”的良好办案成效。

案情回顾:独居残疾老人遭侵害,监控还原违法真相

2025年8月21日清晨,临县某村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村民问某某以借用农具为由进入邻居高某某家中,在确认高某某独自在家、其子女常年在外务工,且明知高某某患有精神疾病、智力发育受限的情况下,萌生歹意,趁无人之机对高某某实施搂抱、抓摸隐私部位等强制猥亵行为。

受害人家属因担忧患病母亲独居安全,在家中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当日,家属通过手机监控查看情况时,当场发现侵害行为,立即远程喊话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以行政案件立案,并对问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精准监督: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纠正案件定性偏差

2025年8月26日,受害人家属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前往临县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合法权益。

该院高度重视涉老侵害案件,当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审查工作。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取受害人残疾证明、完整回看监控视频等方式,全面还原案件事实:监控清晰显示,问某某进入家中后四处张望确认环境,以小零食诱骗受害人未果,仍尾随至院内强行实施猥亵,过程持续较长,受害人存在明显反抗行为,最终因家属远程制止才停止侵害。

经严格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该院认定问某某行为已符合刑事强制猥亵罪立案标准,遂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书面回复认为“强制手段轻微,未达刑事立案标准”,该院经复核认为该理由不能成立,依法发出《通知立案书》。最终,公安机关将该案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温情救助:落实应救尽救举措,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深入了解到受害人家庭实际困境:受害人本身患有精神疾病,需长期治疗护理,遭受不法侵害后精神状态急剧恶化,医疗开支显著增加;子女在外务工收入有限,为处理案件多次往返奔波,承受较大经济与精神压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秉持“应救尽救、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原则,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受害人高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专项用于弥补身心伤害、支付医疗及生活相关费用,切实缓解家庭燃眉之急,以司法温情抚平受害老人创伤。

教育感化:释法说理促认罪悔罪,修复邻里消除隐患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问某某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且与受害人系邻里关系,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防范后续风险,检察机关在办案全过程坚持释法说理与教育感化并重,结合案情在案发区域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与道德教育。

通过细致普法讲清行为危害、讲明法律后果,问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对趁受害人家属不在侵害患病独居老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真诚认罪悔罪,并自愿向受害人补偿精神损害费用2万元,积极弥补过错。

办理案件中,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量刑情节,依法对量刑建议作出调整。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问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实现惩罚犯罪与教育挽救有机统一。

近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基层司法保护重点。下一步,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紧盯农村老年群体权益保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救助、做实普法宣传,以坚实检察担当筑牢老年人权益法治屏障。(薛红艳 王艳斌 杨亚萍)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