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人民法院妥善调处一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成功促成双方企业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2021年底,某材料公司因厂区建设需要,与某建筑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委托其为两座电熔炉制作并安装两套电动伸缩棚。2022年1月,工程完工并完成验收交付。设备投入使用后,受电熔炉高温环境持续影响,伸缩棚金属轨道出现变形问题,加之材料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进一步加剧设备损坏,该公司最终另行购置设备完成替换。双方于2022年3月完成工程结算,材料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剩余款项经建筑公司多次催收仍未清偿。无奈之下,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材料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应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厘清纠纷症结。审理过程中,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诉讼程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法院坚持调解优先、互利共赢的处理思路。法官一方面向材料公司精准释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与违约后果,详细告知失信履约对企业信用、市场经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积极劝导建筑公司立足长远市场发展,体谅企业经营实际困境。在承办法官与双方代理律师的共同沟通协调下,当事人双方摒弃对立情绪、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高效妥善化解。
下一步,清水县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主责主业,深入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常态化推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以优质、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打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田瑞斌)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