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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官上门为高龄老人解“心病”

2026-09-08 17:47:0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美欣 通讯员 乔元兀 徐艳凤

“房子住了这么多年,过户手续却一直办不下来,心里始终不踏实!”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房屋属于拆迁产权调换房产,房屋登记坐落与协议记载信息不一致,且存在继承遗留问题,致使过户手续多年无法推进。买卖双方本无实质争议,但高龄义务人出行不便、异地继承人难以到场等客观障碍,让简单的民生事业久拖不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并无实质利益矛盾,困扰当事人的是证据核查、到庭应诉这两道现实程序难题。如果机械适用举证规则,要求当事人自行调取拆迁档案,同时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到庭参加诉讼,不仅当事人取证存在现实困难,还会增加时间与经济成本,容易出现程序空转,群众的实际诉求难以得到实质性解决。

如何在查清案件事实、恪守法定程序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诉讼负担,承办法官主动依职权开展调查取证。在上门核实情况之前,法官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办调取案涉房屋原始档案,比对拆迁安置材料以及地址变更备案记录,查实房屋真实坐落,破除登记信息不一致形成的事实障碍。弥补当事人自行收集关键书证的现实困难,从源头固定基础法律事实,避免当事人因举证能力不足而影响实体权利实现。

案件事实查清后,法官采取上门询问+远程视频询问的办案方式,对行动不便的高龄义务人上门核实案情、确认过户意愿并制作笔录,并对异地继承人通过视频核验身份、征询意见,全程留痕存档,严守程序标准。同时,法官同步释法明理、组织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办案手段既灵活变通,又始终保障利害关系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实现法定程序与案情实质相统一,多年的过户纠纷得以调解化解。

“因为腿脚不好很打怵来回跑法院,没想到法官上门提供服务,困扰我多年的‘心病’也终于解决掉!谢谢法官!”事后高龄当事人感慨道。

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是抚松县法院办理每一起民生类案件的服务宗旨。工作中,法官认真坚持证据裁判思维,灵活运用依职权取证、上门服务、线上办案等务实举措,在严守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减轻群众诉累,兼顾法律尺度与司法温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