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得胜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务工意外致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杜某(化名)在付某(化名)经营的工厂务工期间,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右手无名指末端受伤,构成终身残疾。事后,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及伤残赔偿金产生严重分歧。
杜某认为自己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付某虽对事实不持异议,但对赔偿总额有不同意见,认为杜某自身亦有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向得胜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期望值差距较大,杜某在索赔数额上坚决不肯让步,付某则认为要求过高难以承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从法理角度分析诉讼成本,为双方算清“法律账”和“经济账”,同时从情理出发,引导付某体谅杜某致残后的诸多不便,也劝导杜某在法律合理范围内主张权益。
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心理预期逐渐靠拢,最终达成共识。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见证下正式签署调解协议书,付某当场足额履行全部赔偿款项。杜某送来一面印有“司法为民显担当 调解纠纷促和谐”的锦旗,对司法所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体现了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得胜司法所将继续立足职能,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全力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