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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做好医疗保障法宣传和贯彻落实

2026-09-04 16:56:1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医疗保障法已于近期颁布,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做好医疗保障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发挥好法治在医疗保障领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施子海介绍,医疗保障法共7章、56条。在基本原则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在主要内容上,突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促进制度公平可持续。主要规定上,一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并对医疗救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制度建设作出规定。二是确保基金稳定和可持续运行,基金管理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确定基金支付范围。三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城乡全覆盖。四是加强对医保基金收支的监督管理,要求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监督工作,接受人大监督,鼓励社会监督。五是扎紧制度笼子,对各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施子海特别指出,在条款设置上,医疗保障法把参保长效机制、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和耗材集采、生育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等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和举措,及时上升为法律,实现了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协同推进。 

施子海表示,制定医疗保障法,是巩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充分体现,是积极发挥立法在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作用的生动实践。这部法律的制定颁布,是医保领域的里程碑事件,系统强化了我国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刻勾勒了医保领域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进一步打牢了医保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将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守护群众健康、切实解除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