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5日发布“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件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推动高质效办理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更好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聚焦水源地水质安全这一重点,在厘清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梯次跟进监督,有效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治。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督促整治赤泥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精准聚焦工业固废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等治理痛点难点,坚持科技赋能与专业办案双向发力,通过专业技术调查与专家智库赋能,有效破解复杂工业污染案件中事实认定难、调查取证难、整改评估难等问题。在“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办案力量,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属地乡政府等多部门搭建常态化综合治理协作机制,促进尾矿库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长效监管一体推进,以司法监督助力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系统治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编辑:康婧轩